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专题询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新闻时间:2014-06-26 14:34     稿件来源:  
 

 

为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取得积极进展,根据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关于专题询问的要求,结合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0周年活动,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深入了解和掌握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现状及公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打造优质民心工程,不断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询问主体和对象

专题询问主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专题询问对象:市房地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建委。

三、询问工作安排

1、询问问题征集

  通过以下途径征集问题:一是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人大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等方式公开征集市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三是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四是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2、询问方式方法

(1)方式:专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询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会上印发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

(2)方法:专题询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剑主持,时间约2小时。采取现场面对面“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若被询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回答的,可以由熟悉工作的分管副职代答;当场不能做出答复的,应说明原因,经询问人同意另行答复。询问答复后,询问人可以根据需要作进一步追问。 

询问人以举手方式向主持人申请提问,

经主持人同意后进行提问。每次提问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每次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3、询问议程

专题询问的主要议程:一是主持人先就专题询问主题、询问事项作简要说明;二是询问人询问,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询;三是询问结束后主持人作简单总结。

4、参加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另外,拟邀请部分公民参与旁听。

四、工作步骤

1、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5月,拟定专题询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被询问单位做好应询准备。

2、公开征集问题。6月。前期工作的宣传报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并进行汇总。

3开展调查研究。6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组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保障性住房现场,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等方式展开调研,广泛听取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供询问主体参考。

4、确定询问问题。7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提出建议询问问题,报主任会议,由主任会议从中选取610个作为询问问题。

5召开协调会。8月,召开专题询问协调会,通报专题询问准备情况,协调相关事宜,落实具体事项

6、专题询问。拟定9月进行专题询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题询问工作组做好专题询问实录,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市电视台全程录像,适时播出。

7、跟踪监督。市政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询问实录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跟踪监督。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专题询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剑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强、副秘书长崔迎和担任,成员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宁,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闫文,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盖国庆、副主任委员王筱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宫国英、办公厅副主任徐高峰,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玉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鞠国彬,部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长:盖国庆

  员:闫  文、王筱英、刘玉铧、鞠国彬、胡  伟、林  珩。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专题询问活动的组织策划、具体协调;制定专题询问具体实施方案,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负责征求和收集询问问题工作,并汇总形成询问参考问题;负责确定询问人员初步名单,提交主任会议审定;负责专题询问有关工作材料起草工作并送办公厅审定;负责整理专题询问会上提出的意见,向市政府反馈;负责联系确定参加专题询问会的专门委员会委员。

(二)会务组

  长:孙 

  员:徐高峰、贾冬梅、王  伟、单大维、吴彤宇、孙 宏。

工作职责:负责市政府相关领导的联系与协调;负责专题询问会议会序、主持稿等材料把关;负责有关会务组织、会场布置和印发有关材料;负责通知落实专题询问会议参加人员,做好会议安保和现场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负责在市人大网站上的征集专题询问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工作;负责联系确定参加专题询问会的市人大代表和旁听公民。

(三)宣传组

   长:宫国英

  员:张吉氚、刘  畅、张冬梅、王  鑫。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专题询问宣传报道计划,与新闻单位协调联系,组织专题询问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专题询问是宪法规定的“政府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受人大监督”法律关系的具体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充分理解专题询问的意义和必要性,按照专题询问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应询,回答要针对询问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对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应及时解决,并落实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2、专题询问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形式。开展好专题询问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盼、代表的呼声。市人大及常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3、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角度和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专题询问工作的进程,客观全面地挖掘现场鲜活新闻,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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