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依法治理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纪实
新闻时间:2021-02-23 08:25     稿件来源:  
 
 

 

推动依法治理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纪实

 

 

(长春日报  周 源)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长春市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围绕百姓生活必需的重点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问题,了解全链条食品安全情况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百姓福祉,关系着千家万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推动政府全面提高监管效能,努力让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不遗余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实地踏查调研

深入基层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问题

在食品加工企业,现场检查食品加工流程及卫生状况;在农贸市场,了解进货渠道和农药检测问题;在餐饮企业,询问食品来源和经营卫生情况……

 

走进企业,踏查市场,了解实情。调研组深入长春市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围绕百姓生活必需的重点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面了解我市种养殖、屠宰、农副产品加工、连锁餐饮、外卖配餐、学校食堂、农贸批发、超市、早市、夜市等全链条食品安全情况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

座谈会上,调研组与食品安全一线工作人员,企业、餐饮经营场所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交流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我市食品安全情况的汇报。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我市坚持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重点,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调研组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肯定,要求政府部门要重视、正视此次调研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履职尽责,认真研究破解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人大将强化食品安全领域立法,推动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政府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可查证。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有效监督,推动政府工作,使群众、企业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

“此次调研,围绕百姓生活必需的重点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问题,详细了解了我市部分城区、县区、开发区在种养殖、屠宰、农副产品加工、连锁餐饮、外卖配餐、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农贸批发、超市等全链条食品安全情况及检验检测机构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收集了我市在保证食品安全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不仅是在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对我市食品安全情况的一次全面了解,同时也是对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活动的一次助力。”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君说。

审议工作报告

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实情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经过积极努力,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呈现稳定向好态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宋驰坦言,虽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乱象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入,严打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重点抓基层强基础,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抓源头重衔接,加快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抓重点补短板,全面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抓示范促提升,持续推进‘双安双创’工程建设;抓安全保发展,助力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和落实好‘六保’‘六稳’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全市现代化都市经济圈建设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宋驰说。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坚持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重点,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注重顶层设计。连续多年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相继修订了《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规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法规文件,强化政策支撑,深化党政同责,健全保障体系,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向好。

加强财力支撑。持续加大经费投入,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累计经费投入近7亿元。其中,监督抽检经费由20171472万元增至20192258万元。投资1.2亿元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大楼已于2017年投入使用,检测参数扩至1300余项;投资3.7亿元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00吨;省、市两级财政2017年至2019年拨付专项资金1690万元,用于无抗肉试点示范项目;市财政列支5000万元,计划自2017年至20215年时间集中打造100个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各县(市)区、开发区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从办公用房、工作推进等多方面给予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创新监管手段。在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对应风险等级实施差异监管,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管理水平。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持续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全市9907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明厨亮灶”,占比35.53%,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全力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与美团、饿了么、中国健康传媒集团3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采取“四方会谈”方式定期会商、互相监督、落实责任。

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重点解决蔬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残留超标等问题,通过日常监管、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方式,切实抓好食用农产品源头防控。3年间,全市新增绿色有机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近290.95万亩、环境监测面积达454.44万亩,目前,“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586个。积极推广“无抗养殖”技术,无抗养殖基地达40家,出栏无抗畜禽100多万头只,生产无抗畜禽产品达到2万多吨,设立无抗专卖店21家。积极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长春市畜牧业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重点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与省畜牧局“拱e拱”“鼎e鼎”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突出示范引领。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园区)建设。长春市2016年在全国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中排名第6,榆树市被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九台区和德惠市被评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市10个县(市)区、皓月和华正两个园区被确认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园区)。积极推进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现已获评60个。

狠抓治理整顿。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联合行动,取缔黑作坊58处,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5户。开展“市场经营乱象整治百日行动”,立案18件,罚没款4.9万元。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两陪餐”(校长、家长陪餐)制度,打击销售“五毛食品” “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小作坊标准提升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切实推动食品生产环节安全水平提升。针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等顽疾,2019年共清理露天烧烤和占道热加工6230处,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2818处、规范店商外溢2182处。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犯罪行为,查处刑事案件19起。

精准“把脉开方”

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绩

“通过调查了解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监管能力、信息化程度、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君说。

针对调研情况并结合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转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与政府一道共同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更好地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我市食品安全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清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要站在国家战略的层面和人民的立场予以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坚守安全底线的有效防线抓实抓牢;充分把握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导责任,创新监管理念,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监管工作,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执行“四个最严”的执法标准,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及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管重罚;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对于违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规律和趋势的把握,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拿出系统性、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解决“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的问题,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主体意识。

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领导机构作用,切实抓好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源头治理机制,食品可追溯体系,严守“入口”,才能更好地管住“出口”,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强化产地环境治理、种养质量管理,保证上市产品原产地及生产全过程可追溯,便于对质量存在隐患的产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监管空白和盲区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早市、夜市等存在空白区域的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科学合理地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保障行政执法经费,逐步改善执法条件,形成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执法规范、配备齐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监管力量和检测资源,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手段,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场所、重要时节,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工作先行一步、率先突破,在“智慧长春”建设的总体框架内,加快建设以大数据分析、物联网、云计算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并对接上级行政许可平台、农业及商务等部门重要产品追溯平台、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第三方服务机构平台,最大程度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壁垒。

发展食品产业,进一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一手抓公众食品安全,一手抓食品经济发展,全力推动食品产业壮大,大力推进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扩大无抗养殖技术普及应用,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食品企业转型升级;强化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完善新产业、新业态监管制度,为食品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此为契机,打造更多品种全、品质好、品牌响的龙头企业,并充分发挥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吸引一批实力强、前景好,潜力足的企业来长落户发展,努力实现食品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壮大食品经济,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