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春市本级2016年
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8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慧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李志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长春市本级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长春市本级2016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长春市本级2016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