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闻时间:2021-01-15 12:52     稿件来源: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14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书记“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的重要指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等各项职能,切实加强常委会班子政治建设,全力依法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全力依法推进“三大攻坚战”,全力依法推动“幸福长春”建设,全力夯实“法治长春”建设基础,全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为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推进“四大板块”“两大基地”、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站位和自身建设上把牢方向,在推进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积极作为,在助力长春“十四五”振兴发展中彰显担当,在保障代表履职尽责中汇聚合力,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十四五”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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