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闻时间:2022-02-23 16:32     稿件来源: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222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志厚主任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和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奋力开创新时代长春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保障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和“三强市、三中心”“六城联动”“十大工程”目标任务,实现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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