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新闻时间:2024-01-05 18:56     稿件来源:  
 
 

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15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19日至12日召开,会期3天半(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长春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长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预算草案;

四、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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