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9日至12日召开,会期3天半(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长春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长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预算草案;
四、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