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闻时间:2024-01-13 08:43     稿件来源: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112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目标任务,聚焦“一中心、五高地”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检察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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