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整2022年立法计划
新闻时间:2022-06-02 16:43     稿件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调整2022年立法计划

 

为克服疫情影响,高质量完成2022年立法任务,服务长春高质量发展。52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决定对《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进行调整。

深入开展“人才振兴工程”,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决定增加制定《长春市人才工作促进条例》;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构建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体系的要求,规范街道社区工作,解决疫情期间暴露的社会治理方面问题,决定增加制定《长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长春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决定增加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废止《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取消修订《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由于疫情原因,决定将《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的提请审议时间由6月调整至8月。

    附: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附件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2022526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一)制定《长春市人才工作促进条例》

(二)制定《长春市旅游条例》

(三)制定《长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四)制定《长春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

    (五)修订《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六)修订《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

    (七)修订《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八)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九)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十一)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二)废止《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十三)打包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

二、开展调研的立法项目

(一)制定《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二)制定《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

(三)制定《长春市开发区条例》

(四)修订《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五)修订《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六)修订《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

(七)修订《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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