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方述华区长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王柏同志的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昕同志兼任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