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9-03-18     稿件来源: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长春市绿园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我区自2007年4月成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架构坚实,基础牢固,三级救助网络已经形成;方案科学,措施得力,救助方式方法灵活适用;全力救助,解决民生,社会救助成果充分显现。社会救助工作不断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自发型向组织型,无序型向系统型转变,“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因人施救、适时施救和常年施救,保障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高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中的威望。会议在充分肯定我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社会救助体系作用发挥不够全面,救助信息不够准确,救助额度差异较大等问题,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社会救助体系高效运转。

要实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高效运转,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救助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基层救助单位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妥善解决救助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二者兼顾,该统的必须统起来,该分的必须分下去,发挥体系的整体作用,逐步形成体系总揽谋事,成员单位干事、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深入发展。从统的方面,要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主导作用,使整体救助功能灵活地运行起来;要根据困难程度施救;根据脱贫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方案;对困难较大的实行联合救助;对已经脱贫的要撤除救助单位;对新产生的救助对象要及时纳入救助行列。要把散在的、自由的、分散的社会救助统筹起来,实现“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城乡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步调一致”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使社会救助工作体系高效运转。同时,要搞好救助资金的适当调配和合理使用,从而保证救助工作全局合理、安排得当、救助到位、人人信服。从分的方面,就是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要把被救助对象按其相对应的负责部门、所居住地分到救助体系中的成员单位,由成员单位施救,从而避免重复救助、遗漏救助和救助标准冷热不均的问题。同时,要逐步改变一阵风式的救助活动,使社会救助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良性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整合,使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运转。

政府要加强对救助信息的建设和管理,使社会救助工作操作便捷、运行规范、管理科学、效果明显、群众满意。要增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工作的规范性、救助标准的严格性、救助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救助数据要清,救助信息要准,救助金额要明。建议政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工作,对切实需要救助的对象要继续坚持个人申请、逐级填表上报、搞好调查核实的方法,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制定信息收集上报的规章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信息,杜绝和避免不报、误报、谎报。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把被救助对象分成类,根据困难程度有针对性地安排救助单位和人员实施困难救助,并要准确记录被救助对象的救助和解困情况,使社会救助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使社会救助在制度规范下运转。

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救助政策、标准和规程,并逐步建立救助工作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审计核查,使有限的救助物质和资金切实发放到位。各级救助部门要把好界定关、公示关、程序关、发放关,进一步增加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低保和各项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阳光下运行。

  

2008年6月2日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