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9-03-18     稿件来源: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对区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长春市绿园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自全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在较短的时间内,已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和取得了显著的绩效。主要表现在: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突出重点,措施到位,使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开展;运行良好,成效显著,使参合农民得到实惠、医疗机构得到收益、政府职能得到发挥,从而提高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中的威望。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们还针对疗机构不健全,农民就医不便;受医疗水平限制,转诊率较高等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新型农民医保制度,只有做到广泛深入地宣传,才能使农民对这种制度所带来的利益得到正确的认知与评价,宣传的效果与农民的参合程度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要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调地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巩固和提高参合率。

2、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覆盖率,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就医需求。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要树立便民利民意识,克服各种困难,增强紧迫感,早日建成西新医院,以方便农民群众的就医需要。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是关键。只有具备较强的医疗队伍和先进的医疗设备,才能发挥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赋予的职能。要注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

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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