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5-04-16     稿件来源:

 

  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全区社会救助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把“解决民困、落实民利、维护民权”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救助体系日趋完善,救助管理不断规范,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有效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幸福绿园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指出,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应忽视。一是社会救助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救助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三是社会救助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社会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工作是最基本、最基础的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一要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基层社会救助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增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使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数量相匹配。二要建立基层社会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将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方便基层开展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和便利条件。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

  (二)进一步改进救助形式,整合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一要在救助形式上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通过对部分困难群众开展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引导安排就业等办法,实现脱贫退保。二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优惠政策,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三要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救助对象对接信息平台,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

  (三)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管力度。一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及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使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义务监督员等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救助监督的积极性。二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对被救助对象接受救助情况及信息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便及时调整救助政策,使救助工作真正达到雪中送炭,精准施救的效果。三要强化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力度。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和各项活动的宣传力度。一要结合“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等“六五”普法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宣传。二要丰富宣传载体,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借助现代传媒手段传播广、速度快、易操作的优势进行宣传,如在政府网站开辟社会救助专栏、利用社区网站、QQ群进行宣传,尝试建立手机APP终端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对社会救助事项的知晓度,增加办事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三要通过对组织开展的各项救助活动进行宣传,弘扬勤劳脱贫的正面典型,消除部分人员“等、靠、要”思想,从深层次杜绝“养懒汉”等不良现象。

  以上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并于2015年11月底之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政府贯彻落实上述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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