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2月3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晓光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