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批准
绿园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
(2016年1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授权,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绿园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绿园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