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09-03-03     稿件来源:

  <p align=center><font size=6><strong>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strong></font><br>                        <br><font size=4>——2007年11月22日在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br>检察长  张宏山</font></p>
<p><font size=4>各位代表:<br>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的基本思路,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br>    2007年,绿园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绿园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br>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br>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以创建“平安绿园”,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公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1至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22件3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2件3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65件37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16件389人。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依法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批准逮捕9人,维护了社会安定。<br>    二是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合同诈骗等严重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9人,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br>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行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审查批捕环节做到了三日内办结,在审查起诉环节做到了二十日内办结。同时,对上述案件,还认真落实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原则。<br>    四是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创建“平安绿园”、“和谐绿园”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br>    五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领导包案制,集中排查和处理信访案件。1至10月,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30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17件次。从一把手做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落实“四定三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包处理、包落实、包做息诉工作。确保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四个不转化”,即来信不转化为来访,个体访不转化为集体访,基层访不转化为越级访,来区访不转化为进市、省或进京访。抓好源头治理。重视初次信访工作,按首办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承办人员责任,努力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此外,我们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信访息诉没有份内份外”的观念,对不是本院办理的案件也积极主动地做好息诉工作。如我们受理的马俊艳信访案件,马俊艳的丈夫2004年因与他人发生争执,被对方当事人中的一人刺死。行凶的犯罪分子已被判刑,在场的其他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判定构成刑事犯罪。但马俊艳对此不服,多次到省、市上访,状告公安机关不作为,还曾在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当马俊艳到我院要求我们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时,我们多次与马俊艳长谈,了解其想法,做其思想工作。同时,与公安机关及案件其他当事人沟通协调,促成马俊艳与其他当事人达成和解,使这起涉法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br>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br>    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1至10月,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26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0%,其中大要案24件,占立案总数的92%。查办县处级干部1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突出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在上级院支持下,查办了长春市教育局个别中层干部受贿案等教育系统的窝案串案。加大追逃工作力度。对掌握的在逃案犯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积极展开抓逃工作,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2人。<br>   二是突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2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件4人,所立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其中法院已做有罪判决1件10人。<br>   三是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个案预防、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和重点行业领域系统预防。把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利用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成果,通过以案讲法、上廉政课等形式,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预防检查工作。07年,在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中,我院发现长春中医药大学设备采购活动违反法定程序,存在虚假招标等严重违法问题,组织力量配合上级院进行了调查。依法立案查办了省政府采购中心、长春中医药大学设备采购处相关人员涉嫌在设备采购招标中收受贿赂案。此案成为全省检察机关首例在开展预防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预防检查提供了经验,得到了上级院肯定。<br>    三、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促进了司法公正<br>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开展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执法不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1至10月,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3人,通知立案3件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0件45人,不起诉12件24人,对符合起诉条件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12人。<br>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裁判申诉案件18件。积极探索通过个案检察建议督促启动再审程序工作,减少了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效果。1至10月,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份,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3件。<br>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纠正违法变更执行等问题,开展了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规范了监管行为。<br>    四、大力提升干警素质和执法水平,队伍建设有新成效<br>    一是构建“和谐班子”,领导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年初,院党组确立了保持荣誉、筑牢基础、创新发展的工作目标。并以“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为载体,按照“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的要求,开展“和谐班子”创建活动,以班子建设带动工作开展,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坚持以德服人,以行率人,以身正人,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在班子中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br>    二是广泛开展思想教育,队伍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加强思想建设。大力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等专题教育活动,围绕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查摆和整改,打牢了干警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开展情感教育。组织帮困扶贫活动,在区直机关“备灾救灾应对突发事件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活动和“慈善救助双日捐”等活动中积极捐款,共捐款3万2千余元,进一步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了机关作风和执法作风的转变。推进典型教育,选树和学习身边先进典型。选树了金永昱等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改善。<br>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始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今年以来,我们把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强岗位练兵,强化技能竞赛。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及评议,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和好案件、好笔录、好文书评比,举办专题知识讲座,派业务骨干到上级院接受培训等形式,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业务学习的积极性,干警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也得到有效提高。<br>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继续贯彻执行本院《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内部配合制约监督机制。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审查案件跟踪制、内部交叉复查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从而使内部案件质量评价机制日益完善。目前,我院已经实现了网上阅卷、办案、审批一体化,推动了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通过建立和完善上述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我院的检察工作步入了科学发展的轨道。<br>    2007年,我院各项工作进展良好,有望实现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祟高敬意!<br>    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得不够平衡,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干警为民执法、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业务素质、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还有反映。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br>    五、二00八年我院工作的基本思路<br>    2008年是我区落实“加快推进繁荣绿园、生态绿园、和谐绿园建设步伐”,全力完成区第三次党代会目标的关键一年,检察机关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方针,进一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基本工作思路是:<br>    ——突出一个主题。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开展工作,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br>    ——把握两个落脚点。坚持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妥善处理好服务大局和履行职责的关系,坚持打击职能、监督职能、服务职能的一致性,把握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性,切实维护好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br>    ——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促进“平安绿园”、“和谐绿园”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发生;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br>    ——强化四个坚持。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坚持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服务大局,为绿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br>    ——实现五个转变。强化执法中的辩证思维,树立公正、公平、文明、效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的转变;切实解决违法违纪办案和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实现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的转变;加大人才和教育培训力度,实现队伍构成和知识结构的转变;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推动机制和制度创新,实现队伍管理和工作机制的转变;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实现队伍素质和执法形象的转变。<br>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正处于新的发展起点,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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