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日期:2017-01-13     稿件来源:

 
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在区机关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秀主持,副主任付彩霞、杜玉凤、侯伟、杨自山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薛文革,区人民法院院长田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显光,区人大机关相关同志,各镇人大主席,东风、锦程人大街道工委相关同志,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及例会安排;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代表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人事事项;经投票表决,任命了新一届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王丽秀主任就如何做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作重要讲话。
    会议明确了区人大2017年重点工作,主要是4个方面,11项具体工作。
    一、监督工作。一是依法进行计划和预决算监督, 循序渐进地推进预算绩效监督,促进财政经济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二是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紧紧围绕区第五次党代会的目标任务,把项目建设、都市农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医疗“大数据”创建等工作列为监督重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一是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决而有信、决而有果;二是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为区级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坚强保证。
    三、代表工作。一是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抓好新一届代表初任培训,健全代表履职动态管理机制和代表退出机制,深入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二是不断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在市区两级代表中深入开展“双走进一发挥”活动;三是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着力规范提、审、办、督、评等五个环节,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四、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常委会建设,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成法制、财经两个专门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二是加强人大机关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宽松舒畅、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完善绿园人大网站、微信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上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反映绿园建设发展的新气象,生动展现绿园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区人大常委会王丽秀主任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增强制度自信,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新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是上级党委的明确要求,是实现绿园未来五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知责思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真正带着责任和感情扎实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认真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重要人事任免权“三大职权”,切实担负起与代表身份相应的使命和责任;要科学运用视察、检查和调查“三察(查)”方式开展活动,积极探索提升监督质量的方式方法;要切实做到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代表负责“三个负责”,把支持和服务寓于工作之中,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绿园贡献更大力量。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新局面。要切实加强思想能力建设,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重点抓好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区情实际等三个方面的学习;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两加强一发挥”要求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常委会工作的关系,认真审议会议议题,确保工作成效;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对法律纪律的敬畏感,适时修订、制定新的工作制度,一切工作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在严于律己中彰显品格,在团结共事中实现和谐,为全体代表、为全区人民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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