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日期:2019-10-31     稿件来源:

 

   2019年10月31日上午,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自山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秀,副主任付彩霞、杜玉凤、侯伟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景耀,区监察委主任徐伟民,区法院院长田良,区检察院检察长邢立明,部分区人大代表,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及区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通过投票选举方式通过了区法院和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事项,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它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并就此项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环节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玉凤主持,区政府应询单位就常委会委员及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相应的解答。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第 1 号

 

   长春市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春市绿园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长春市绿园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预算;听取和审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春

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第 2 号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10月,春城街道等3个选区依法补选张洪彬、李峦、于凯、高岩等4名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认,张洪彬、李峦、于凯、高岩等4名新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补选程序合法,代表资格有效。

   因工作变动,丁良喜、王艳、孙岗、孙世彪、陈辑、程宇等6名同志请求辞去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丁良喜、王艳、孙岗、孙世彪、陈辑、程宇等6名同志的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0名,经本次代表变动后,实有代表242名。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第 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田良院长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守礼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第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邢立明检察长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杨 刚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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