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洋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杨晓晶的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强的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