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 任: 周国俊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孙 宏 杨荣超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职责
办公厅是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议题收集、通知发放、材料分发、草拟会序、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会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党组、办公厅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工作。
3、负责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工作。
4、负责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文稿的草拟工作。
5、负责同“一府两院”、有关新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外地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接待等工作。
6、负责常委会视察、检查、调查、考察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7、负责常委会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常委会的信访接待协调及有关处理工作。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工作及常委会各种信息的整理综合上报工作。
10、负责常委会工作任务的分解及工作目标的检查、考核工作。
11、负责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大事记》、《常委会公报》的整理、印发工作。
12、负责常委会文书处理、机要通讯、档案管理、印信的使用和保密工作。
13、负责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字、印刷、复印和报刊、图书资料的订购、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编写常委会的史志工作。
15、负责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及工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1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7、负责机关综合信息网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18、负责常委会会议室、主任会议室、数字会议系统及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19、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软件及相关耗材的购置、安装调试、管理维护、领用发放和指导监督工作。
20、负责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
21、负责机关房产管理、维修和机关庭院的管理,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工作。
22、负责职工的福利及食堂的管理工作。
23、负责常委会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2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