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新闻时间:2016-10-19 09:08     稿件来源:  
 

    10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议案及说明,表决通过了免职议案及有关人员的任职议案;按照《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任职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海英代表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杜剑、吕凝、王铁茗、王明德,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弘主持会议。

    副市长、代理市长刘长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