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为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献良策
新闻时间:2018-06-21 07:57     稿件来源:  
 

 

619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来到市民政局,就进一步推动《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行视察。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各级民政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按照宣传基本条款、解读重点内容、强化规范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建强人才队伍、提升整体水平的工作思路,狠抓贯彻落实,地名管理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让百姓好记、好找,通过街路名称就能辨别方向……”市人大代表王丽娜说出了对街路命名的切身感受。

地名的意义不仅是简单的自然实体标记,方便人民生产生活,它还承载着城市的历史,传承着城市的文化。

王丽娜表示,城市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街路命名也要与时俱进,与城市发展同步。新街路的命名应该更加注重长春历史文化的传承,同时也应体现新时代的气息。

市人大代表唐红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街路命名应该广泛征求全体市民意见建议,体现人民的意愿。

在推进我市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市人大代表宋秀英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走出去”,学习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视察组表示,要依法行政,不打折扣,全面贯彻落实《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要尊重历史,传承文化,努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努力以良法促进善治。同时,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想办法、找对策,下气力做好地名管理工作,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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