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任命王海英为副市长
新闻时间:2018-11-01 09:27     稿件来源:  
 
  

10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吕凝、王铁茗、甘琳,秘书长吴强及常委会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德主持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前,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工作,待法规成熟后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主任会议对全市旅游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就业工作、种植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主任会议指出,旅游业发展要明晰工作思路,夯实基础建设。对汽车、电影、森林等长春旅游三大特色品牌,要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挥好伪满历史警示教育、乡村旅游等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为城市发展提供新动能。脱贫攻坚工作要突出精、准、细,确保每一项脱贫举措、每一个脱贫成果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要理清社区工作职能,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保障、自治等功能,推动社区服务回归本位,让人民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就业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就业优先战略,用好用足各类就业政策,着力优化就业结构,积极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在种植业结构调整方面,要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激发和保护农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旅游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就业工作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第二次全体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王海英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健为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江为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万成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王海英代表新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在王海英的领誓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本次宪法宣誓由钱万成监誓。

副市长王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程凤义,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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