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业精主任在纪念吉林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新闻时间:2010-05-11 02:27     稿件来源:  
   

在纪念吉林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祝业精

201049日)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要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30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吉林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全面回顾和总结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来的发展历程、工作成就和主要经验,对于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805月,在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30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亲切关怀和有力指导下,在中共长春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不辱使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维护法制的统一。30年来,我们始终把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思路。坚持统一审议制度和立、改、废并举,不断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技术,创新立法方式。注重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注重法规内容与上位法不抵触,与相关联法规配套衔接;注重创制性立法,突出地方特色,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共审议制定了118部地方性法规,修订77件次,废止40件,现行有效的78件。这些法规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适应了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框架,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监督实效不断增强。30年来,我们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活动,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着力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的大局开展监督;着力加强对经济和民生问题的监督;着力督促“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工作。共举行了205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366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组织开展108次执法检查。有力地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行使,保证了“一府两院”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决定重大事项水平不断提高。30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议大事、决大事的原则,就区域内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加快畜牧业发展、动员城区职工资助教育加速小学初中校舍建设、加强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设立中国长春汽车节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并作出了124项决议、决定,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密切联系代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30年来,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面创新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认真坚持和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积极开展代表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订阅相关学习资料促进了代表素质的提高;代表活动经费逐步增加,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努力加强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开通了网上代表议案建议管理系统,提高了办理效率和质量。

五是坚持夯实基础,加强管理,自身建设不断强化。30年来,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努力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议,及时公开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切实保证了人民的知情知政权,30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5477件次,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化解了社会矛盾。努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建立和完善了长春人大信息网站,连续开展了14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宣传工作的开展。

通过回顾和总结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的发展历程,也使我们对人大制度的认识、常委会的工作性质及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途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不可动摇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30年来,中共长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坚定地贯彻实现党委的意图,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必须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30年来,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只有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才能切实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三,必须坚持发展不动摇。30年来,我们始终着眼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人大工作始终站位在全局的高度,始终贴近发展的时代主题,始终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第四,必须把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30年来,常委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把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立法、监督工作,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人民的呼声,代表人民的意愿,充分反映民意,自觉地接受人民的监督,确保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第五,必须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必须把代表工作摆在基础性、全局性的突出位置,支持、保障、引导和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自觉接受代表监督。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我们要站在新历史起点上,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注重体现特色,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努力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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