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半年工作情况综述
新闻时间:2009-07-29 01:58     稿件来源: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完成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半年工作情况综述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党组对在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常委会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常委会机关以服务科学发展、努力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为载体,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和谐机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机关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并重,按照立法计划的要求,审议制定了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废止了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

近年来,我市餐饮等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之引起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切实加强我市服务业环境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保障居民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制定了《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已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由于国家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都已经重新修订,我市现行的《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较多规定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废止了《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

切实做好法规的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在长春日报和长春人大信息网站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市民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既符合长春实际,又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意志。

常委会还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立法活动,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4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在规定的时限内分别上报到全国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常委会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上半年,对市政府报送的2件备案规章、8件决定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的12件决议、决定逐一进行了备案审查,均未发现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

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积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长春市房屋登记条例(草案)》、《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草案)》已完成起草工作,将提交8月份召开的第十五次常委会审议。同时,有关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了制定《长春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

二、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主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视察等方式,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学习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目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五个县(市)区正在积极开展自查。

为全面了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工作情况,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均衡教育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全市普遍存在的城乡校际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资统筹力度;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不断强化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持续提高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了切实做好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宣传和贯彻,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邮政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建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把邮政法贯彻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积极做好邮政法的普法工作;邮政部门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邮政服务水平。

    常委会还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

    为促进全市侨务工作的开展,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侨务理念;加大对侨务工作经费的投入,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侨务工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不断完善,为维护广大侨民的利益及为侨资企业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我市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支持长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为深入了解我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情况,常委会对我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进行了视察。建议市政府继续加大扶持与服务力度,支持长客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强政企合作,抓紧完善我市的客车配套体系建设;加强对轨道园区周边道路和环境整治,优化轨道园区发展环境。

为了推动我市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提高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经济快速发展,常委会对我市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实地视察和听取汇报,对我市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对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搞好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建议市政府要加一步提高对发展畜牧业,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规划,规范小区建设;强化管理,规范小区生产;加强公共服务,为畜禽养殖小区发展提供保障。

建立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是市委、市政府坚持工业强市理念,立足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为了解先导区的规划建设情况,推进先导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建议市政府严格按照长东北先导区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打破区划界限,避免恶性竞争;注意节约利用土地,做好生态保护;坚持贯彻工业强市、工业兴市的方针,赋予先导区更多的自主决定权;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更多地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快让先导区融入全省“长吉图”发展规划当中,加快推进先导区开发建设。

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对于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保障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解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的现状,常委会就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当前制约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融资支持。

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督促政府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问题,截止6月末,常委会共批复市政府报送的融资贷款项目25项,累计金额近200亿元,有效保证了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常委会还会同省人大对我市工业集中区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查办和预防贪污受贿、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等情况进行了视察和检查。

三、环卫工作倍受重视

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城市形象、人居环境和市民生活。我市的环卫工人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默默履行着“城市美容师”的职责,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改善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认可。为充分体现全社会对环卫工人的关怀,增强环卫工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设立“长春市环卫工人节”的议案,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长春市环卫工人节”的决定,决定每年的1026为“长春市环卫工人节”。环卫工人节的设立,对于唤起全社会共同爱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促进环卫事业发展,创建健康城市、绿色宜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代表工作扎实开展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半年,常委会积极围绕“创新机制、完善体系、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代表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继续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开展了“访代表,听民声”活动。上半年,全机关共走访市人大代表75人次。活动中,常委会领导及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到代表所在单位和企业,通过开展与代表约见面谈等形式,向代表们转达人大常委会对他们的问候,通报常委会相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详细了解代表工作、生活及履职情况,广泛征集代表们对全市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帮助他们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大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提高了代表的责任意识,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

加强基层代表活动的组织建设。在街道建立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的延伸,为人大代表在街道、社区开展代表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常委会在学习和借鉴了其它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在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人选委、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市城区试行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并在朝阳区进行试点。人大街道工委设主任1名,专职或兼职副主任1名,设兼职委员2-4名。人大街道工委下设办公室(科级建制),设办公室主任1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行政经费。今年6月,常委会在朝阳区召开长春市设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现场会,总结和交流试点工作的经验,对在全市各城区设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到国庆节前全市除农安县外,各城区和县级市设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将全面完成。

实践证明,人大街道工委的设立,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基层民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人大工作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建立人大街道工委是依托基层人大组织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它活跃了城市基层代表工作,对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是一种加强和延伸,为基层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人大代表述职是代表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保证选举法和代表法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监督,可进一步增强其履行代表职务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常委会制定了本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本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明确了述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意见规定从换届后每两年进行一次述职评议,在没有述职评议的年份,人大代表还要在年末向代表工作机构递交书面的履职工作总结。这样,既保证了常委会对代表的履职情况有所掌握,也减轻了代表负担,有利于代表合理有序地规划时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述职评议工作由各县(市)、区代表联系组负责组织,市人大代表联系组组长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其他代表在所联系的街道向区人大代表、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述职,然后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述职代表根据评议和测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统一填写《代表述职评议登记表》。评议结果作为“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的依据,对于积极履职和在代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要在推荐下一届人大代表时优先考虑,实现了述职评议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开展。南关代表联系组第一、第六小组共15位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报告了履职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这项活动也受到了选民的欢迎,全安街道的选民马宗惠说,举办类似的活动非常必要,能够通过这个载体让代表把选民的呼声反映出来,架起人大代表和百姓之间沟通的桥梁。他们希望人大代表能够保持这种热情,不断深入基层,帮百姓出谋划策。

积极提供便利服务,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上半年,常委会围绕把常委会建设成具有亲和力、凝聚力、向心力的人大代表之家的目标,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为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吉林人大》、《人民代表报》等报刊,使代表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人大工作动态,开阔视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开通了代表工作电子信箱,拓宽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渠道,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及时获知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协助代表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加大协调督办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上半年,市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244件(包括作为建议处理的议案)。对这些代表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集中分类整理,按照工作程序逐件进行了交办。全部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办理233件;由其它社会组织办理11件。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10件内容关系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督促办理。为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积极采取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编印《代表建议快报》、召开代表建议面复会等方式,切实加强代表与承办部门联系,及时处理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了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上半年,常委会从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出发,以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创和谐班子、创突出业绩为目标,不断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头脑,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机关干部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强化拒腐防变意识,防微杜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讲座,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农业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了以“基层满意、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深入查找了机关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标准、办事效率、群众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积极实施了整改。同时结合制定机关“三满意”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为基层、代表、群众服务机制,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全面转变,树立了人大机关新形象。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党组成员及机关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常委会工作重点,积极深入全市基层及省内其他市州,对我市就业工作、全市耕地质量状况、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及其他市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把调研成果作为常委会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常委会还制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活动迎送和交通、住宿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机关公务活动迎送和交通、住宿管理,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压缩开支,积极推动了节约型机关建设。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制定了宣传工作计划,利用多种传媒方式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了长春市第十三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通过编辑印发《长春人大》、《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不断加强和改善人大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常委会十分重视长春人大信息网站建设,把他作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重要形式,在长春人大信息网站开通一年之际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网站建设工作汇报。一年来,长春人大信息网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为己任,以人大要闻报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多样性为特色,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性,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可读性,已经成为宣传人大制度的新阵地;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纽带;展示人大代表风采的平台。经过一年的努力网站报道人大要闻128条,转载各地人大新闻362条,访问量达到了60万次,及时而详细的宣传报道,丰富而新颖的宣传方式,使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的工作得到了充分展示。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大交办和督办力度,督促有关方面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上半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23件次,承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办的信访件16件。通过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和谐长春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上半年,共有22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有7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面向社会公开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有关情况,在长春人大信息网上公开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人大代表档案及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开展了常委会会议网上直播,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常委会注重与国内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交流,通过参加全国十五城市人大主任联席会议、东北三省四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研讨会等,进一步加强了与各地人大的沟通和联系,促进了工作开展。密切了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了工作互动,共同推进了全市人大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王 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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