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5年8月31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肖春光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岫春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卢刚的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涛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霍东、朱罡、刘强、杨树艳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高林树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崇峰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霍东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立庆为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树艳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