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6年6月30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张敬安为长春市副市长;
王万成为长春市林业局局长。
(二)
免去:
刘德孝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胡俊生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惠生、刘万成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会臣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翊爽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秀华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华子琳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惠民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初国强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陶铮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颖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赵立红、孙勇、苏洪涛、徐秀华、陈太云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陶铮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劲钢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光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黄晶、卢玉红、刘惠民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曲卓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沈楠、张多娇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曦玥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林峰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崴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帅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
任命:
祝浩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亚廷、李旭元、马明宇、高冰飞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