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16-02-27 15:04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1218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市人大人选委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根本出发点,扎实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与探索并重,代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继续深化人大代表基层行主题实践活动。将人大代表基层行活动向民生领域聚焦,以参加一次民生调研,进行一次民情恳谈,提出一项民生建议,联系帮扶一户困难家庭为内容,开展关注民生四个一活动,把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活动过程中,采取调度会、座谈会和调研检查等方式,推动活动有序开展。一年来,在关注民生四个一活动中共有311名代表开展了民生调研,268名代表召开了民情恳谈会,参加恳谈群众达5271人;237名代表提出民生建议262项,帮扶困难家庭688户,累计捐款捐物价值473万元,受益群众2289人。在省人大组织召开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上,我市作了题为《用生动的载体活动激发代表队伍活力》的典型发言。

2、继续深化三级代表培训工作。着眼提升履职能力、拓宽视野,9月下旬,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相关人员共计204人,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福建省、厦门市有关方面专家、领导做了《平衡冲突,体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与对新预算法的认识》、《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2016台湾选举形势与两岸关系走向》四个方面的专题辅导报告,获得参训人员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3、着力深化两个联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起草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修订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为我市代表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活动,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效性,提供了有效可行的制度保障。

4、探索建立代表基层工作平台。按照全覆盖、重规范、求实效的要求,扎实推进乡镇街人大代表之家和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明确建设标准,统一调度推进,规范工作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截止年底前,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已实现全市全覆盖,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充分借助这两个平台开展接待选民活动、代表述职活动、培训交流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等,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5、探索实行代表集体谈话制度。为强化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代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7月下旬至8月中旬,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巡回集体谈话,委员会负责人向与会代表讲解代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剖析典型案例,提醒代表要坚定政治立场,牢记民本理念,正确看待和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中,除下派代表和职务代表外,共计276名代表参加了谈话活动。

6、探索创建代表工作网络信息平台。为适应信息化时代对人大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聘请网络科技公司开发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开设代表e微信互动平台,拓展联系代表渠道,力求实现代表履职活动、档案信息、联络沟通等工作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7、组织开展阅读积淀修养主题读书年活动。4月下旬,委员会以第21个世界读书日为契机,在省市人大代表中倡导并组织开展了阅读积淀修养主题读书年活动,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用典》、《朝鲜战争》、《苦难辉煌》作为全年活动的必读书目,同时鼓励省市人大代表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广泛阅读有益于工作、履职及生活的好书。活动得到了省市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许多人大代表撰写了读书心得。经请示市读书年活动组委会有关领导,阅读积淀修养已作为书香长春读书年活动的一个分项活动,将持续开展下去。

8、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宣传工作。紧紧把握人大代表工作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主基调,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工作的丰硕成果和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及时了解、关心和关注人大代表工作进展和代表履职情况。一年来,《长春日报》的《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专栏已经刊出50余期,长春电视台的《我当代表为人民》报道播出40余期,采访代表90余人次,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代表工作影响力和人大代表的感召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9、规范许可对市人大代表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者刑事审判工作。为保证公检法等有关国家机关提请许可对人大代表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者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合法权益,会同市人大内司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充分研讨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形成了《关于规范许可对市人大代表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者刑事审判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为有关机关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者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督导与服务并举,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做好议案建议交办工作。及时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确定的2件议案和192件建议及时进行整理、登记和分类。大会结束后,按照分类确定承办单位,印发《关于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及时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同时,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整理,编印《代表建议快报》,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促从速办理并答复代表。

2、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协调督办工作。经过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充分酝酿沟通,形成了《长春市人大人选委关于提请审议确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及相关检查工作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10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在督办过程中,加强与代表和各承办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互动,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想法,促进议案、建议所提问题和办理对策实现对接。同时,加强和有关承办单位的交流和协调,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实现有效的良性互动创造条件。年底前,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9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3、加强议案建议工作协调指导。将人代会代表议案征集工作提前至年初,使之成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鼓励和引导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关注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下发《长春市人大人选委关于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通知》,并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充分沟通,共征集议案选题22件。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围绕所定选题组织有关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共同研究从中选取若干件反映集中、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选题作为人代会议案推荐选题,协助代表起草议案文本,在人代会期间提交大会。

(三)坚持精益求精,人事任免审议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规范性开展工作,严把任前了解关、任职资格关、材料审查关,努力提升人事任免审议和服务质效。在委员会会议上,对人事任免事项逐一审议,对拟任命法职人员的任职资格认真审查,为常委会任免权的充分行使负起责,服好务。一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06人次,其中:市人大5人次,市政府10人次,市法院53人次,市检察院38人次。

(四)精心组织,医保和新农合专题询问工作取得良好反响

年初以来,委员会科学细致制定方案,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认真做好专题询问前期准备工作,共发出征求意见表450份,收到反馈意见和问题500余条。先后组织召开3次被询问部门协调会、2次宣传工作协调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协调会商,为专题询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全面保障。在近两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我市医保和新农合工作共提出15个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一一作答,肖万民副市长也作了表态发言。会议首次通过交通之声进行现场直播,并在专题询问结束后,在长春电视台、长春日报进行了5天连续报道,让全市人民及时了解询问情况,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持之以恒,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素质能力作为委员会自身建设的主要任务,规范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遵行组织规矩,狠抓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每人一课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集中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每周一期的业务工作外埠信息搜集学习制度,委员会干部的学习自觉性不断增强,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并逐步形成团结和谐、奋发进取、风清气正的良好部门氛围。

一年来,虽然委员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一些工作推进速度慢,效率不高;二是有的工作深入系统研究不够,致使工作难以有创新性突破;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下气力加以改进。

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委员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根本出发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的持续发展。

1、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指导工作。认真贯彻《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市委安排部署,超前谋划,深入调研,精心组织,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地进行。

2、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基层行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贯彻落实《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和《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以服务长春市十三五发展大局为着力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充分发挥各代表小组、代表联系组作用,努力使人大代表基层行活动焕发新的光彩。

3、着力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三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不断引导和促进人大代表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增强本领。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把人大代表作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工作内容,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科学机制,努力实现人大代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

4、积极推进代表工作两个平台建设。一是抓好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强化人大街道工委的纽带作用,健全代表工作联络站代表之家的工作制度,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二是加快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运用长春市人大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启动代表e微信平台,推动代表服务和管理工作创新。

5、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相关工作,保障常委会人事任免职权的行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6、进一步改进议案建议工作。把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成效作为议案建议工作的落脚点,加强对议案建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7、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建设。坚持提高政治觉悟和提升业务能力两手抓,坚持不懈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委员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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