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新闻时间:2020-01-07 09:14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11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17日至9日召开,会期3天(不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春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长春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预算;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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