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20-01-08 18:43     稿件来源:  
 

   

   

  牢记初心使命 发挥制度优势

  为推进长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18日在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钱万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勠力同心、克难攻坚,奋力推进长春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在中共长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全市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21次,审议制定修订修改地方性法规20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9项,开展视察、调研32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7人次,为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强信念的忠诚机关,讲使命、强担当的法治机关,讲大局、强落实的有为机关,讲初心、强服务的为民机关,讲创新、强素质的活力机关。

  自觉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将人大各方面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理论学习作为每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坚持重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立法与普法并重,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通过立法凝聚改革共识、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以法治守护碧水蓝天。审议制定《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程序等重点问题,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命之源、健康之本。着眼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审议制定《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从立法层面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加强城乡治理领域立法,以法治建设美好家园。审议制定《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这是我省首部综合规范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有效破解城市快速发展给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课题。着眼农村环境特点和治理要求,审议制定《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依法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弘德立法,审议制定《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法治化。突出责任、共享、信用等机制建设,修订《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审议制定《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电梯生产使用全过程、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修订《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构建起从城市到农村、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将《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草案提请市委研究审议。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创制性立法项目,由常委会牵头起草。坚持开门立法,更好发挥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广大市民的作用,充分体现社会诉求,保障立法质量。

  加强法律监督和普法宣传,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对《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推动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对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年”活动,全年举办“人民讲堂”11期,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全市工作的重心在哪里,人大的监督就到哪里。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聚焦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2019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保持定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三级人大代表深入12个县区、开发区,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加快集聚。围绕发展民营经济和科技创新,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一府两院”统筹整合扶持政策,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听取审议政府性债务、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等情况报告,推动政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监督。听取审议2018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湿地保护、垃圾分类、畜禽污染防治等情况开展调研,促进政府自觉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组织三级人大代表深入乡镇、村屯,对农村环境治理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审议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构建长治久安的工作格局。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仲裁改革及执行、诉讼监督等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对《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聘任20位监察司法咨询委员,不断壮大咨询专家队伍,依靠人大代表和专家提高工作水平。预算、司法、社会建设、备案审查等网络监督平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监督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紧盯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治理等关系民生福祉的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四、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

  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

  全力推动精准脱贫。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健全完善精准脱贫长效机制。组织引导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线,全年共帮助困难家庭3627户、群众19700余名,捐款捐物及支持公益事业累计2500余万元。

  全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对环保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路网体系等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推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对违建拆除、工地环境、交通秩序等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推动城市管理向人性化、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迈进。

  全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对公交体制改革、城乡社区建设和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群众诉求、回应民生关切。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巩固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听取审议民族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不断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大民生领域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推动中小学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实施“蓓蕾计划”升级版、“郊线改公交”等一批民生实事加快落实。

  五、坚持服务与保障并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全力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坚持政治建设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全年累计培训市级人大代表700多人次。开发建设人大代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推动“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联系基层人大及代表实施办法》,推动国家机关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增强代表履职实效。持续开展“走进基层听民意、走进机关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6200余人次,参与“软环境建设明察暗访”75人次。创新组建“人大代表助企联盟”,走访企业590余家,帮助企业解决诉求320余件。全年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论证、视察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1000余人次,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实行重点建议领衔督办制度,《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为长春振兴提供强大支撑的议案》《关于提高城市管理“四化”治理成效的议案》两件大会议案,17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相关副主任、秘书长领衔督办。采取召开调度会、深入承办单位视察等方式,推动办理质效不断提高。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两件议案和27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

  六、坚持能力与作风并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创新实行“满血工作法”,实施党建、素质、活力、效率、文化“五大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常委会党组成员讲党课6次。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关老干部党总支被评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修订18项机关工作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积极投身“万人助万企”行动,机关23个工作队联系企业75家,推动解决问题65个。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理论与业务学习,全面完成人大机构改革和职务职级并行改革,强化干部梯队建设,有效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强化上下级人大互联互动,通过实施13项重点举措,不断提升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

  以上“六个坚持”,既是一年来常委会主要工作,也是常委会党组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经验总结、理性思考和科学定位,我们将不断完善并长期坚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以及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勤勉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团结一心、协同配合的结果,也是各县(市)区全力支持、社会各界热情帮助、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向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长春振兴发展的新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层次和领域还需要不断拓展;地方性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些领域立法还跟不上改革发展需要;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有待加强,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仍需不断努力;对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成效还不显著;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议案建议督办机制还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对县区人大工作指导还不够,在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模式、加强城区人大街道工委建设、解决基层人大力量不足等方面仍需加大力度;思想解放还不够,创新意识还不强,践行新理念、研究新问题、破解新矛盾的能力还需要不断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确保长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上彰显新担当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动适应新要求、回答新课题,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丰富长春人大工作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接受人民监督,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运用法治提升治理效能。加快构建具有长春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长春得到有效实施,依靠法治推进各项事业、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治理效能。

  二、在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上做出新贡献

  全面助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有资产管理、外事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创新型人才培育引进等工作情况报告。积极推动“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对“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全力支持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等示范区、集聚区建设,推动政府加速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全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国务院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紧紧围绕“信用长春”建设目标,就加快构建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开展调研,引导人大代表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员和推动者,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

  全面助力三大攻坚战。聚焦精准脱贫,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市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聚焦污染防治,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听取财政投资重大项目、政府性债务等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强化债务管理,铸牢风险防线。

  全面助力“四项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常委会党组成员在“专班抓项目”中承担的职责,提升机关干部“万人助万企”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助企联盟”平台优势,多举措解决企业困难。听取审议农村环境治理情况报告,对城市乱象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以法治力量推动城乡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三、在推进法治长春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紧扣改革发展抓立法,为长春振兴提供制度供给。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切实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前教育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就制定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开展10项立法调研。

  紧扣时代要求抓质量,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法治需求从“有法可依”上升为“良法善治”的重大转变,建立健全从法规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到审议、实施效果评估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立法新格局。

  紧扣有效实施抓监督,强化法治的权威和实效。加大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对《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推进《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评估成果转化;听取审议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就加强公益诉讼作出决议决定;以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为切入点,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公安执法规范化、多元化解纠纷和法院诉源治理等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年活动”,就“七五”普法开展调研,充分发挥“人民讲堂”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四、在保障民主和改善民生上探索新举措

  强化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加强人大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丰富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载体、提高活动质量。完善重点建议领衔督办制度,制定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建议内容、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拓展民主渠道,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持续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开发代表联系群众手机APP系统,进一步拉近代表与群众的距离。健全意见公开征集和反馈工作机制,动员全市人民以主人翁精神投身长春振兴发展大业。

  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服务民生改善。听取审议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报告,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断头路等城建重点工程开展视察,对就业服务、全民健身、民族团结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调研,与“一府一委两院”合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五、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开辟新局面

  主动适应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讲政治强信念、讲使命强担当、讲大局强落实、讲初心强服务、讲创新强素质“五讲五强”为载体,持续推进忠诚、法治、有为、为民、活力“五型机关”建设。

  突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夯实思想基础。积极参加全市“大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工作创新。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服务长春振兴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市人大系统主题调研年”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突出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党支部建设,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开展“走基层·乡村行”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小康的收官年,是长春经济再次腾飞的起步年,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为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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