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2020年1月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代表提出的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议案共6件,分别是《关于重视长春市公安干警心理健康的议案》、《关于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议案》、《关于在我市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关于加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保证医疗纠纷案件判决公正性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关于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议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会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会议认为,代表提出的这6件议案中所提事项有的已经列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正在组织实施;有的内容比较单一,不具有普遍性;有的还需做进一步的研究。建议转为代表建议,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