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长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新闻时间:2021-02-18 10:31     稿件来源: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长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

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 君

 

大会主席团: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长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1年长春市本级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前期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市本级部门预算和开发区预算的审查情况,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市政府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含公主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4亿元,增长1.5%;支出1084.1亿元,增长10.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2亿元,下降3.6%,完成预算的93.5%,加其他收入,收入总计803.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亿元,增长3.3%,完成预算的100%,加其他支出,支出总计803.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3.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26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2亿元,完成预算的71.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7%

今年,市政府将开发区(不含中韩示范区,下同)预算草案与市本级预算草案一并提请大会审查。2020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1亿元,支出125.6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75亿元,支出106.1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部门使用的专项资金未编入部门预算,预算追加调整较大;有的部门支出执行率低,资金沉淀闲置,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等。这些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 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64.7亿元,增长5.5%;支出安排1122亿元,增长3.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亿元,增长5.9%;支出321.3亿元,增长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06.5亿元,支出552.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45亿元,支出0.3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5.3亿元,支出121.3亿元。 

2021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4.16亿元,支出安排117.4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8.55亿元,支出安排34.3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预算草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突出保障重点,分类精准施策,措施切实可行,符合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长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长春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而为,扩源增收。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要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精细化服务,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财源建设工作,壮大主体财源,涵养后续财源。增强政策敏锐性,强化机遇意识,要提前谋划,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充实可用财力,确保财政收入完成预算。

(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必要支出,坚持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注重支出结构调节,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民生所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对经济发展的必要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链自主能力、对外开放合作、生态文明、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加快推动长春“四大板块”“两大基地”建设,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能级提升。

(三)强化约束,提升绩效。进一步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方式,科学核定预算支出,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细化财政预算编制,依法将部门使用的专项资金编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继续盘活部门结余资金,研究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加强预算项目事前必要性和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要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在债务限额内合理举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强化审计监督问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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