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18-02-08 15:11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17121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抢抓机遇、创新发展”,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钱万成主任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升级版”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一)修订《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委员会围绕该项立法积极开展工作。修订采取了委托立法的方式,委托吉林大学法学院起草修订草案。吉林大学法学院课题组、市人大内司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共同开展了调研工作。在广泛汲取外地先进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4月,由委员会向常委会会议提请进行了第一次审议,6月,经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已于101日起施行。

(二)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委员会按照钱万成主任提出的“完善规划、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提高质量,以服务全面振兴发展为原则,行使好立法权”的要求,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一是对《长春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修订)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征求了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市老龄委、市政府法制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参加了调研。二是对五年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进行了调研。走访相关部门,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共同研究立法可行性和必要性。通过调研,确定了内务司法方面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8件,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3件。

二、围绕法治优良和人民幸福的目标加强监督工作

(一)围绕市委重大决策的落实开展工作调研。按照钱万成主任提出的“端正态度、加大力度、拓展深度”的要求,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市委重大决策为重点,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全面开展工作调研。一是积极开展“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参加主管领导包保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协同相关执法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着重了解项目落地实施和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软环境等实际问题,从中了解“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和实际成效,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对策。二是从保障和改善民生角度,围绕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对低保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制定调研方案,分类摸排。与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大调研、大落实、大督查”工作。全市共排查出各类问题9396个,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新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查实的骗保、违规办理低保的低保对象和经办人员由民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三是从加快建设绿色宜居新型城市角度,为了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促进城市能级提升,结合开展《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我市地名管理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会针对调整机构、规范名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等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民政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四是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加快法治长春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要求,从民主法治建设角度,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对机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了联系部门从市到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能等基本情况,对全面掌握、准确把握、及时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围绕常委会对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视察做好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委会对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委员会围绕此项视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年初,到市检察院进行了调研,实地了解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4月,听取了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常委会视察有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安排。5月中旬,组织召开了有关座谈会。6月上旬,与常委会办公厅一同到市检察院进行了体验式工作调研。之后,研究确定了视察重点,制定了详细的视察工作方案。713日,常委会进行了视察。钱万成主任带队,各位副主任,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和代表参加了视察,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视察。视察组实地查看了检务公开大厅、控申接待大厅,观看了专题片,听取了汇报,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钱万成主任作了重要讲话。这次视察规模大、层级高、选题准、效果好,有力推动了包括诉讼监督在内的检察院整体工作的开展。

(三)围绕常委会对我市公安科技强警工作情况视察做好相关工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长春建设,为我市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常委会对我市公安科技强警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委员会围绕此项视察做好各项工作。加强与市公安局和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市公安局部分支队以及各县(市)区分局、基层派出所的科技强警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查看了科技强警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确定了视察重点,拟定了视察方案。做好视察组织服务工作和视察报告、意见的起草等工作。1115日,常委会进行了视察。钱万成主任带队,各位副主任,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和代表参加了视察,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听取了汇报,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钱万成主任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本次视察也是今年常委会大规模视察活动之一,视察及时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我市科技强警工作,对提升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能力、效率和水平,推进平安长春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围绕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调研做好相关工作。为了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进一步缓解执行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会围绕调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加强与市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好准备和衔接。依法有针对性的观摩法院的有关司法活动。广泛征求律师、当事人及有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做好前期实地调研工作,确定常委会调研重点,拟定调研方案,做好调研组织服务等各项工作。828日,常委会进行了调研。王铁茗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和代表参加了调研。实地调研了市法院数控中心、大要案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及《百姓与法》演播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信息查控、案件管理、指挥调度等执行工作相关情况。听取了市法院、农安县法院的工作汇报,调研组就改进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对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公益诉讼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有力的为全市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委员会于4月份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反映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牢牢抓住公益核心,严格把握试点案件范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至今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2件,法院已开庭审理9件,当庭宣判6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案件全面覆盖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案中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国有资产、国土资源、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调研中,委员会还就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惩戒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调研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有力支持了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对我市公安机关维护民生安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委员会于6月份对我市公安机关维护民生安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调研反映出,市政府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为总抓手,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对各类食品药品犯罪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破获了一批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受到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建立了一体化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知识常识,让“食品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家喻户晓。调研中,委员会还就高位统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调研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促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对我市未成年人罪犯权益保障及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视察。6月,委员会对我市未成年人罪犯权益保障及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视察。部分内司委委员、内司委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了视察。视察组在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实地查看了监区管理,听取了未成年在押人员管教工作汇报,观看了未成年在押人员帮教成果汇报演出,市人大代表、中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张超凡结合自己事迹进行了现场励志演说。视察组就管教工作和未成年人罪犯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德恒律师事务所,视察组听取了有关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并查看有关资料,对该所在未成年人罪犯法律援助工作上所做的工作和努力给予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罪犯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八)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10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王铁茗副主任带领内司委有关同志,积极做好各项工作,配合调研活动开展。市委常委、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延峰向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了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情况,还分别召开了在长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和长春新区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会,我市的有关同志提出了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对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九)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由委员会负责督办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23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上半年,委员会对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落实办理部门,制定督办方案,提出办理要求,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跟踪督办,了解进展情况,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征求代表意见。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均有所提高,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向代表面复,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委员会还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依法处理。

三、围绕法治长春和幸福长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一)围绕常委会听取市政府普法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做好相关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入推进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常委会于4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深入推进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年初开始,委员会主动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有关调研,充分了解“六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提前介入决议起草工作,由专人负责与市司法局共同完成了决议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了对报告和决议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多方论证,反复修改,有效保证了常委会审议和作出决议的质量。决议的作出对我市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市已经连续四个五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与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支持和有效监督是密不可分的。

(二)围绕常委会听取市政府老龄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做好相关工作。为全面了解我市近年来老龄工作情况,全面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常委会于10月份听取市政府老龄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决议。围绕该项工作,委员会对我市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对我市老龄人口数量、构成、分布、经济状况、养老机构情况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核查、统计,对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现有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研究,与市老龄办共同完成了《长春市老年人口及老龄事业发展状况(2017)》蓝皮书的编制工作,为常委会听取报告和作出决议提供了重要参考。委员会和市老龄办共同完成了决议草案的起草工作,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保证决议草案的质量。决议及时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对我市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规性支持。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重中之重,深刻领会其历史地位、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基本方略,用以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等重大政治论断,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新时期内务司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增强大局意识。深刻理解“五个一”、“五个升级版”、“六个目标”和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开拓创新,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内务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钱万成主任提出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的要求,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细则、履职考评、去职制度等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都签订了自律公约,按要求组建了专业代表小组。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委员进行培训,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使专委会和委员思想上统一到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上来,在制度上和工作上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明确标准,保证专委会工作规范和工作质量。

2017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市人大内司委成立以来工作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覆盖面最广、工作质量最高的一年,内司委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2018年,内司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内务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

一、立法工作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要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长春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进行修订。委托吉林大学法学院起草法规草案,内司委全程参与起草工作,科学研究论证,规范立法技术,广泛征求意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审议,确保修订质量,保障我市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对《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和《长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和《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评估工作。

二、监督工作

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关注民生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相关工作;对全市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对市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进行调研;对公证、仲裁、律师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视察或者调研;做好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和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社会治理方面的有关工作加强监督: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对我市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情况视察做好相关工作;对社区矫正、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或者调研。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工作需要,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要求,对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精神,对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落实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关于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汇报,必要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自身建设

2018年,委员会将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切实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五个一”、“五个升级版”和“六个目标”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不断创新和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观念,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委员和代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