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18-02-08 15:12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171211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长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揽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任务要求,聚焦发展,依法履职,务实创新,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

一、扎实推进财经立法,务求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

(一)征集并提出我市财经方面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按照常委会立法工作部署,委员会向市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广泛征求立法建议,多次参加常委会立法工作协调会,与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及对口联系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探寻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制度性瓶颈问题,着力在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内,征求到契合长春市情、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体现人民意愿的财经立法项目,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委员会提出立法规划建议8项,其中提请审议制定1项、修订4项、废止1项、调研2项。

(二)认真开展立法调研。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巡查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市于2018年年底前出台《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为此,委员会主动联系省人大财经委,了解《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进展情况;与市安监局召开立法碰头会,就市条例的制定依据、起草时间、重点内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探讨。此外,跟踪省人大常委会对《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情况,并与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和工商局进行沟通,比对省、市条例是否抵触,是否交叉重复,认真评估修订相应条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动承接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立法调研任务。配合开展修订《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立法调研,陪同调研组赴榆树市召开座谈,征询意见;广泛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吉林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努力将我市的发展需求纳入全省立法框架内。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报备的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加强养老和失业保险征缴等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统一,努力营造我市良好发展环境。

二、深化计划预算监督,着力提高审查质量和监督效果

(一)协助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好我市2017年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批工作。在大会召开前,委员会认真开展调研,分别听取我市发改、财政、统计等9个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梳理我市2016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对2017年计划、预算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大会期间,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我市2017年计划、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大会闭幕后,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我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依法做好部门预算批复及预算公开工作,确保大会批准的计划、预算任务落到实处。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7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决算及2017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2016年审计工作报告,批准2016年决算。8月,委员会着手进行调研,先后听取了市发改、财政等11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同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座谈、交换意见,对我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召开专委会会议,对我市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和上年决算情况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查报告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赞同,提出的建议被常委会审议意见采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三)协助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的报告。10月,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的专题汇报,认真了解今年1-9月全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规模和支出进度,为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工作。

(四)协助常委会审议2016年度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在8月的常委会会议之后,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督促市审计局加大回访力度,努力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12月,委员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汇报,并将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协助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为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融资资金使用效益,委员会对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我市存量债务的规模和结构,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做好准备。

(六)加强部门预算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审查链条,建立了有专家、代表、审计部门共同参与、从编制到执行再到决算环环相扣的部门预算审查新机制。注重跟踪监督,委托审计部门对2016年部门预算被审单位进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注重现场审查,召开部门预算审查汇报会,聘请预算审查专家,重点审查22个部门及5个开发区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注重监督实效,对于审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即时向被审单位提出,对于审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汇总后交由市财政局整改落实。以部门预算审查为切入点,及时了解政府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审查相结合的双动机制,达到了解剖麻雀、以点带面的审查效果,极大提高了预算审查的实效性。

(七)开展预算联网工作调研。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委员会于9月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外省市的联网模式和联网现状,与省人大和市财政局进行了充分沟通,为2018年开展预算联网工作打好基础。

(八)开展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调研。按照常委会部署,委员会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等形式,广泛了解外省市的经验做法,对照查摆我市工作的不足之处,就加强我市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报告客观总结了我市近几年来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现阶段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继续推进我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九)组织开展全市预决算审查专题培训。按照常委会年度培训计划,委员会于9月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吉林大学教授、省人大预工委有关领导担任讲师,对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财经专家组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从事预算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预决算审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市县两级人大的财政预决算审查工作水平。

三、切实强化经济监督,紧扣全市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一)协助常委会视察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为推进我市项目建设,持续增强城市发展动能,常委会于10月成立视察组,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运行进行了全面梳理,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委员会除了做好视察的组织协调工作外,认真汇总视察组成员、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整理起草了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建议政府要着重处理好存量升级与增量择优、补齐短板与动能培育、整合资源与禀赋解析、利用外力与汇聚内力、招商引资与落地生根、总量规模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推动我市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这个报告,对报告内容表示赞同。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市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在2016年审议相关报告的基础上,今年10月,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审议工作,常委会邀请部分组成人员、部分财经委委员,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前往农安、德惠、九台等县(市)区,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贫困村与扶贫项目,与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户代表等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市扶贫办、财政、民政等8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委员会对调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向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关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我市脱贫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扶贫措施不够精准、少数地方和部门扶贫效果不够好等问题,提出了坚持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普惠公平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全员参与相结合、外源输血与内生造血相结合等4个方面12条建议。

(三)协助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责任的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于7月开展调研,听取市安监局的工作汇报,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为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开展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主线作用,推动我市加快改革步伐,委员会于5月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全市“三去一降一补”和实体经济振兴情况。总体来看,我市供给结构发生了可喜变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重点领域短板依然突出、改革扶持资金存在压力等问题。为此,委员会提出建议,要全力跟进落实国家和省的改革部署,妥善处理好我市经济发展中供与求、实与虚、新与旧的关系,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推动我市经济持续企稳向好发展。

(五)开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实施千亿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是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对长春加快动能转换、实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委员会通过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进行座谈、实地踏查园区和企业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就新兴产业的项目引进、创新升级、集约发展、企业培育、人才培养等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推进我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长春经济发展新引擎。

四、主动做好代表工作,服务代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

(一)成立了新一届市人大财经专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既是委员会职责所在,也是向代表取经、提升监督实效的迫切需要。本届专业代表小组细分为两个组别,财经组重点参与财经立法、计划审查、财经“三查”活动,预算组重点参与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按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的具体要求,委员会积极拓宽代表履职渠道,邀请部分专业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部门预算审查等工作,发挥专业代表在财经监督中的职能作用。

(二)督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财经类重点建议。今年,委员会负责督办三项重点建议,即:《关于提高民营经济竞争力的建议》、《关于突出发展长春市民营经济的建议》、《关于扶持我市国有改制企业的建议》,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两大领域。委员会多次与市工信局、国资委等承办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时,以建议督办为契机,深入了解我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民营经济改革情况,积极推动我市深化改革不停顿,激发全面振兴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主动走访专委会委员。委员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制度,先后走访了欧亚集团、旭阳集团、长春国投经营有限公司、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吉林泰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实地查看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既加强了与委员的工作联系,提升了委员会的凝聚力;更深入了解到我市传统商贸、汽车零部件、金融投资、新材料、科技创新等行业的发展现状,为我们从事财经监督工作提供了最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养,改进履职水平

(一)坚定信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与“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委员会把“讲政治”作为依法履职的首要前提,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之转化为全委同志的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按照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要求,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具体部署,号召全委同志主动“做表率、当先锋”,主动参与“换位体验”、“依岗亮责”和学习城建系统“走遍长春”活动,积极参加机关党课和座谈,认真召开支部专题生活会、集体讨论学习等活动,坚持解放思想不止步,坚持改进作风不停歇,不断提升全委同志的政治素养。

(二)明确任务,严格落实常委会年度工作部署。常委会党组提出,人大工作要全力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围绕贯彻市十三次党代会、省“三抓”会议精神,围绕落实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点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年度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标明时序要求,细化责任到人,力求寓服务于监督,寓创新于发展,推动人大财经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完善机制,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按照常委会要求,对专委会工作规则、立法工作规定、监督工作规定、与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工作联系办法、会务工作制度、文件档案印信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打造团结协作、包容和谐的战斗集体。

(四)借力“外脑”,组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组。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高质量履行监督职能,高标准服务改革发展,委员会从我市各大院校、研究机构、县区人大、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选拔了18位专家学者,经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组建了常委会财经专家组。一年来,委员会积极邀请专家组成员参与监督工作,在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市人大机关“素质提升年”主题活动。打造学习型团队,重点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纪律、学规矩,不断提升专委会委员、专家组成员、专业代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委员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筑牢“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知行合一、依法履职,努力做好新形势下财经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为推动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财经领域改革重点,进一步加强财经立法工作

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为我市财经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1.参与制定《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

2.参与修改《长春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3.围绕制定《长春新区条例》、修订《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4.认真承办上级人大有关法律草案、修订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及调研、执法检查活动。

5.继续做好我市财经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围绕提高财经监督质效,进一步加强计划和预决算审查工作

1.按照法定工作程序,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

①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②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

③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常委会会议前,委员会将围绕我市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决算情况进行调研,起草关于半年计划、上年决算的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同级审计情况,审批2017年决算做好准备工作。

2.建议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监督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将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相关审议工作。

3.建议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的报告,委员会将围绕我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相关审议工作。

4.协助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报告。人代会前,委员会将围绕我市2018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预算安排进行调研,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起草关于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经专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大会主席团。

5.建议主任会议听取《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将书面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委员会将选择问题突出的部门实地检查,切实做好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6.建议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我市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结合明年我市政府债券的调整方案,委员会提前介入了解我市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促进地方政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7.深化部门预算审查。一是开展2017年部门决算及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为常委会批准2017年决算、审查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前期工作。二是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进行审查,选取22家部门预算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8.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要求,充分借鉴省人大研究开发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搭建市级预算联网平台,实现与市级财政的初步联网监督。同时也保证了与省人大联网系统的一致性,为今后纵向数据传输创造条件。

9.将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开发区预决算纳入人大监督。按照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明年将市级管理的开发区预决算全部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畴。委员会将对开发区现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研究具体操作办法,年底前实现对市级管理的开发区预决算进行审查监督。

10.加强对我市2018年度计划、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定期收集我市财经数据资料,了解掌握全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与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

(三)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经济监督工作

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我市加快振兴发展的现实路径,立足长春老工业基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建议常委会视察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继续以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视察目的,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重大优质项目,不断推进全市项目建设,提高城市发展动能。委员会将进行项目建设调研,为常委会视察做好基础性工作。

2.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长春新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市委“抓好长春新区等开放平台建设”的任务要求,提前调研长春新区建设发展情况,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

3.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十九大报告“提高就业质量”要求,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委员会将进行全市就业工作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

4.建议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调研了解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

5.建议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委员会将进行安全生产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

6.建议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关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委员会将对我市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

7.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选取我市经济发展及民生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四)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

1.加强与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财经专家组成员的工作联系,积极邀请委员、代表和专家参加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审议专项报告、审查计划预算等工作。

2.加强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强化与办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征求领衔人和附议代表的意见,确保议案和建议能够得到认真办理。

(五)围绕提升履职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基层党建的堡垒作用,全面提升财经支部党建科学化水平,加强支部全体同志的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2.提高学习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尊崇党章,提高全委同志的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委员会重点工作,组织委员、专业代表、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3.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主动争取工作指导。强化与县(市)区人大财经工委的工作联系,增进沟通交流。加强与市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财经政策信息,相互支持配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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