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18-02-08 15:23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17121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是市十五届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的开局之年。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新任务、新要求,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全力推进人事代表选举各项工作创新、务实、有序开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委员会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形式,加强代表监督管理,代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创新代表活动。以全力推进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为着力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紧密结合“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以“走进基层听民意、走进机关促发展”为主题的代表活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依托人大街道工委、人大代表基层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工作平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进基层”活动中,代表走进社区、村屯、企业、学校,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结构调整、改革开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呼声和建议,发现并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致力化解基层矛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进机关”活动中,代表以“严格监督、积极支持、共谋发展”为宗旨,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为切入点,集体走访和视察了23个市、区两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踏察、与机关干部座谈等方式,感受“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工作成效,了解掌握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对加强机关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事业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人大代表通过“双走进”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26个,提供爱心公益和扶贫助困资金累计320万元,落实招商引资和企业融资资金近百亿元,提出各类意见建议100多件,《长春日报》、长春电视台、长春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都对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双走进”活动的扎实有序开展,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意识,激发了人大代表队伍的活力和履职积极性,“处处看到代表身影、时时听到人大声音”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

2.加强代表培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培训年”的部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域外培训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进行培训,为提升新一届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提供保障。上半年组织251名人大代表参加了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为主题的集中培训,常委会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就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加强代表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下半年组织农业农村领域人大代表赴大连开展“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专题培训,组织财经领域代表开展“财政预决算审查与监督”专题培训;9月下旬组织部分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干部赴江西干部学院进行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体验教学和互动访谈等形式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在参训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今年累计培训市级人大代表400余人次,基本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3.加强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按照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意见,委员会分别就“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和“县级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等课题,赴西安、无锡、洛阳等地进行了学习调研,与外地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起草了《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建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明确开发区人大工委职能、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有效途径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4.建立考核机制。按照省人大要求,委员会积极启动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研究,常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赴代表考核工作开展较好的域外城市进行学习调研,实地学习代表履职考核工作先进经验。总结域外经验并结合长春实际,起草完成了《长春市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和《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代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和方式、考核鉴定与激励退出等机制,力求做到体系完整、程序严谨、管用有效,为进一步加强代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遵循。

(二)做好会议组织选举,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委员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的原则,任免程序合法规范。全面贯彻全国人大、省人大宪法宣誓有关规定,较好完成了各项会议的组织选举及人事任免工作。一是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组织选举工作。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和市检察院领导人员,通过了新一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同时,组织143名新当选和被任命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宪法宣誓。二是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制作《长春代表团会务工作手册》,明确和落实参会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提前完成各项会议筹备工作。会议期间,按照大会要求认真组织代表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及时统计并向大会报告代表出(缺)席情况,贯彻落实选举要求,配合其他小组圆满完成了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为常委会组建新一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批准县市区新一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提供了充分、全面的服务保障。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其中市政府50人次,市法院62人次,市检察院54人次,市人大4人次。

(三)强化议案建议办理,推动议案建议落实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参政履职的重要方式。委员会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积极建立与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措施,规范办理程序,明确目标责任,确保代表建议得到落实。

1.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相关服务工作。一是起草、印制、下发会前议案、建议征集通知等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加强指导,为代表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三是代表大会期间在议案组领导下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接收及相关文件的编印工作。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在规定时限内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4件,其中沈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议案》和田大原、沈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试行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印发了《关于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的通知》,将这两件议案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2.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工作。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207件(包括转作建议处理的议案)。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逐一分类评估,按照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督办要求,同时,经与相关专门委员会协调、沟通,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9件重点督办建议,印发《关于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的通知》,将上述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度推进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回答了人大代表关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方面的问题,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结合“走进机关”活动,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委员会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切入点,组织代表集体走访相关机关单位、部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踏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同时,深入了解相关机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并就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城市发展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代表建议快报》的平台,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共编印快报14期,其中5期分别得到人大、市政府市领导签批。

(四)自觉抓好自身建设

1.抓好党建,锻炼过硬的政治修养。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主题座谈会精神,增强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做到坚定不移、矢志不渝、不忘初心。

2.强化学习,造就过硬的业务能力。结合常委会素质提升年活动,年初组织委员会干部制定个人学习年度计划,督促机关干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求知若渴的心态、刻苦专研的精神、锲而不舍的意志投入到学习中。机关干部自觉学习工作方法,学习实践能力,学习创新精神,学习专业素养,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委员会。

3.严守纪律,形成过硬的作风形象。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树立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精品意识、自主意识和纪律意识,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做道德修养的表率,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做作风过硬的表率。

4.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按照“三定方案”并结合委员会实际,借鉴省人大人选委工作制度规定,完善了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委员会各处及委员会机关干部的工作职责,确立了有序工作流程,为提升委员会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委员会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市中心大局,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和常委会工作重点,以“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创新,担当有为,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的持续发展。

1.深化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一是全面开展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在市人大代表和新一届驻长省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持续深化专题培训。以提升专委会委员和代表专业素质为目标,会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对市人大代表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三是大力开展特色培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聚焦人大工作新要求和社会发展新变化,开展紧扣时代主题的特色培训。

2.深化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代表发挥作用的主要目标,将“双走进”活动扩展至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聚焦民生福祉,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效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3.完善制度措施,开展履职监督。激励和约束代表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抓好《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和《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代表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规范科学、客观有序的对代表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开展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意见》,会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评议活动。

4.紧跟时代发展,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建设并开通长春市人大代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管理发布、履职考核评价、议案建议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的综合化、动态化、便捷化、网络化,提高代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5.勇于探索创新,建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新机制。贯彻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建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新机制,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明确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职责,积极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有效途径,加强开发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开发区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开发区人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发展,跟进兄弟城市开发区人大工作发展步伐。

6.完善法规制度,扎实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一是将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列入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全面论证的基础上,以立法方式,改进人事任免审议和表决程序,统筹考虑将监察委员会有关人员的任免纳入人事任免办法。二是对人事任免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学习借鉴省人大及外地先进做法,研究制定人事任免工作操作规程,规范人事任免各项具体工作,规范供职发言、表态发言、投票表决、宪法宣誓等相关事项,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人事任免工作高效、顺畅、严谨、有序。三是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相关工作,保障常委会人事任免职权的充分行使。进一步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及时选举任命市监察委员会相关人员,科学指导我市县级监察委员会相关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在员额法官、检察官中任命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7.采取有力举措,提高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效。一是在人大代表中开展“助力长春全面创新”献计献策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集中民意民智,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为民代言、助力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集中检查。及时了解建议办理工作进程和质量,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履职、提高质效,办好代表建议。三是组织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测评。采取发放评价表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承办部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反馈,进一步发挥代表建议在改善民生、助推发展和打造“五个升级版”、实现“六个目标”,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突出政治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教育引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治忠诚、增强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忠诚干净、竞进有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汇报交流会。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委员会机关干部的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和团结意识,打造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委员会队伍。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强化学习培训与实践锤炼,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域外学习,鼓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锤炼自我、认识自我和提高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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