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新闻时间:2018-02-28 10:35     稿件来源: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

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8113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代表提出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共计38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于2018113日召开会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会议认为,陶冶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装配式住宅小区试点示范项目的议案》、王玮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行市区旧楼改造加装电梯的议案》、王世杰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旧城改造后续管理工作的议案》、赵立国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议案》、张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车位的议案》、鞠好斌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公交分担率的议案》、王永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为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议案》、单莹莹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将九台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长春市主城区总体发展的议案》、巩志强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将长春市三条轨道交通延伸至九台加快推进同城发展的议案》、徐中校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将长春市动物园迁往双阳奢岭的议案》、杜云峰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议案》、才秀云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将小稗子沟流域纳入东新开河整体改造规划及工程建设的议案》、陈安源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长春市地下管网及城市内涝问题的议案》、《关于解决吉林大路及以北区域排水问题的议案》、李冬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搬迁的议案》、刘树森代表领衔提出的《加快开发建设长春市二道区长青棚改地块的议案》、《关于加快我市公共交通改革,解决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的议案》、王庆国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吉柴历史街区遗留问题的议案》、许峰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改善长春市公交线网布局的议案》、《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处理的议案》、孙亚刚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长春北出口长农公路加宽改造工程兰家至合隆段的议案》、臧利波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轻轨S1北延至合隆镇的议案》、林凤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地铁1号线北延至合隆镇的议案》、司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出租车行业监管,提升城市形象的议案》、孙武文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行城郊集中供热,加强供暖区域布局的议案》、孙亚坤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地铁1号线北延的议案》、田大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消除弃管小区安全隐患的议案》、王中革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宽长农公路(长春至合隆镇)的议案》、张丽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近现代特色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议案》、张旭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热计量实施及规范供热相关政策的议案》、张清海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常欣家园产权、物业管理、供暖问题的议案》、《关于解决小南街居民出行困难的议案》、李志瑶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上盲道设施建设的议案》、唐红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环境污染治理“互联网+第三方社会服务”的议案》、王丽娜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工作的议案》、姜凤霞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建设模式改革的议案》、《关于我市南四环路提升改造工程的议案》,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长春市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观,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绿色发展,打造现代宜居宜业城市,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按照有关议案提出的要求,其中的内容有的属于政府日常性工作,有的正在实施或已列入计划,有的还需做可行性研究,建议将上述议案转为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认真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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