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22-02-19 15:48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211213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常委会中心工作,聚焦教科文卫领域改革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夯实法治保障为目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断推进工作创新,着力提升履职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年来,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快完善教科文卫领域法制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共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开展立法调研3件。

紧扣中心大局,参与制定《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服务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委员会于2021年启动了《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立法程序,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立法调研领导小组,组建了专家起草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志厚亲自带队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走访了部分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创新平台,组织召开了六个层面的座谈会,交流人数达200余人次。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反复修改,及时完成了条例起草工作,《条例(草案表决稿)》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聚焦长春市情,着眼破解制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科技创新全链条各环节聚焦发力,将为我市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参与制定《长春市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教育资源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十分突出,社会普遍关注。委员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于2020年启动《长春市学前教育条例》立法程序。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幼儿园投入保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问题作为重点,积极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使相关问题的解决有了法律依据。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普惠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仅2020年底,全市新增公益普惠幼儿学位5万个。

围绕民生热点,参与制定《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电梯数量以每年4000余台的速度增长。如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列入2019的立法计划后,委员会提前介入,积极参与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调研、考察和论证工作,围绕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界定、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筹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携犬乘用电梯等焦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安排,后期工作已转交有关委员会。

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开展《长春市旅游条例》《长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长春市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管理条例》等立法可行性调研。听取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专项工作汇报,了解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加强可行性研究;深入云南、贵州、浙江、广东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召开了不同层面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立法工作后续推进做好充分准备。

委员会还积极配合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为上位法制定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认真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和每年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征集工作。

二、协助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五年来,委员会紧紧围绕我市教科文卫领域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2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为全面筑牢防疫法治防线,常委会决定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委员会按照决定起草领导小组的要求,迅速行动,利用20天时间,代常委会起草了《决定(草案)》,经专家论证、委员会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颁布实施。该项决定及时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疫情防控要求,紧扣我市疫情防控的关键性问题,对主动适应传染病疫情防控不同层面的法治需求,为政府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制支撑,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伟大创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机结合,2021年初,委员会提请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定》。《决定》对长期以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系统总结,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任务,对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委员会积极推进两项《决定》的贯彻实施,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决定》进行了解读和宣传。多次听取市卫健委落实《决定》的工作方案、工作汇报,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活动,组织部分委员对《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卫健委等部门以城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为重点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五年来,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和常委会党组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围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重大问题确定议题,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4项,督办大会议案4件,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18次。

抓优质均衡,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是国之大计,是民生之基。委员会每年都确定重点议题,配合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义务均衡发展、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对“蓓蕾计划”和“蓓蕾计划”升级版实施推进、村小火炉改造、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情况予以重点监督。其中,“蓓蕾计划”于2017年在全市12个城区、开发区199所学校全面铺开,已惠及全市20多万学生,有效解决了“三点半”这一民生难题;村小火炉改造列入了2018年幸福长春民生工程,市政府投资1亿元,用一年的时间,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对全市514所采用火炉采暖的村小教学点实施改造;2019年全市达到条件标准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已全部面向社会开放;2020年以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教育部对长春市的专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抓创新驱动,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五年来,委员会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支持和服务科学发展上。2017年,对《关于大力扶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议案》进行了重点督办,当年全市新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261户,产值达到500亿元。委员会还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检查等方式,逐年对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普、科技兴农、科技大市场建设和运营等情况予以关注,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建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长春在全国72个创新型城市中排名第35位。

抓融合发展,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为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市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文旅融合、全域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建设、重点文物保护、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旅游业复工复产等情况,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形成调研报告,推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在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春市区位优势和冰雪、避暑等自然资源优势及历史文化特色,全市旅游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融合发展效应不断显现,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已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抓卫生健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传染病疫情防控、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等,一直是委员会关注的重点。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委员会将落实中央、省市委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深入企业、社区、村屯调研督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定期听取市卫健委疫情防控情况汇报,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做好《关于构建满足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需求的常态化公共卫生体系的议案》督办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贡献了人大力量。委员会还对村医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实地走访了部分村卫生室,针对卫生室设置、人员配备及收入、养老、补助等问题与村医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进了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的实施。目前市政府已制定工作方案,并依据省政府配额将1800名乡村医生纳入了“高职扩招计划”。

委员会还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就推进“六稳”“六保”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公立医院改革、高考制度改革、职业教育发展、开展无偿献血、全市博物馆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等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委员会自身建设水平

五年来,委员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讲政治、提能力、转作风、树形象”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不断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用新思维新方法推动工作。

强化服务能力,发挥代表作用。建立与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机制,组织代表参加相关活动,五年来累计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百余人次。赴南京等地开展代表履职培训、考察学习,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强化联系沟通,形成联动合力。不断加强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围绕教科文卫领域中心任务和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学习,形成合力,工作开展得到省人大支持、肯定。加强与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联系,监督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完善各项制度,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健全完善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践行“五化”工作法,落实“严新细实”和“马上办”的工作作风,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五年来,委员会还认真完成了上级和外地人大在长视察、调研的接待工作;承办并参加了年度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开展“一线工作日”活动,对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百合口腔医院等40多家基层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积极参与“长春市人大代表助企联盟”,认真做好“万人助万企”工作,使企业反映的人才招聘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委员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成为委员会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科文卫工作涉及民计民生,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委员会立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发挥委员作用。委员会组成人员是委员会工作的主体,委员会把开展委员活动、发挥委员作用作为关键,在视察、调研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委员的人才优势和专业特长,使其成为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智囊和专家库。注重调查研究。深入调研是委员会各项工作开展的主要方式和重要基础,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力求掌握真实情况,使调研成果充分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

五年来,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新形势下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未来五年,是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和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加速期。委员会将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我市教科文卫事业全面发展,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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