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22-02-19 15:53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211223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本届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

一、民族工作方面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1.推动民族政策法规在长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指示,围绕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国家民委委员会议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推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和共同繁荣发展。

2.听取和审议民族工作情况报告。持续推进我市民族工作有序展开,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调研了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朝鲜族中学和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等地,形成了《突出工作重点 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审议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报告,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分组审议情况,代常委会起草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办理。

3.助力民族节庆活动顺利开展。会同市委统战部门,主动协调各方,支持推动民族工作部门和少数民族团体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活动,坚持在开斋节、古尔邦节、西迁节和那达慕大会等节庆活动同各族群众一同庆祝,并向少数民族群众致以节日问候。同时与少数民族团体负责人和群众进行座谈,全面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充分表达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厚爱,持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幸福感。

4.开展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先后赴莽卡满族乡、胡家回族乡、朝鲜族延和乡等地调研,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方面情况,提出了具体建议。在调研中了解到莽卡满族乡和胡家回族乡两所中心学校的办学条件偏弱,及时协调筹措资金约8万元,购买了电脑、复印机、书包文具等物品进行了捐赠。在公主岭市由长春市代管以后, 20214月赴公主岭市二十家子满族镇和龙山满族乡进行实地调研,建议要发挥地缘优势,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和旅游业项目,推进了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5.开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情况调研。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开展了关于《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深入到皓月清真肉业集团、老韩头等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听取了情况介绍,提出了具体建议,并撰写了《加强我市清真食品管理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市委关于疫情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调研走访长春文化国际旅行社和长春紫玉木兰有限公司。认真了解企业关于疫情防控、资金流转和复工复产等情况,对两位少数民族代表在特殊时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给予高度肯定,鼓励企业坚定信心并协调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二、宗教工作方面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在“导”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持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动了全市宗教工作法制化进程。

1.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依据全国宗教团体第四次联席会议、国家民委委员全体会议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国家宗教局联合中宣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召开由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协会和宗教场所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会议,提出了落实《意见》的建议。配合省人大开展关于《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东平率领调研组一行7人到长调研,并对我市宗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21年,开展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方面的普法活动,持续推进宗教法制化进程。

2.推动宗教场所难题及时落办。在实地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长通路清真寺的女礼拜大殿、女沐浴房、男沐浴房和院内绿化等在建工程项目因后续资金不足而停建,多次与市民委、财政局、园林局协调沟通,解决了后续工程建设的资金难题,助力了清真寺相关项目的落实。在开展“一线工作日”活动中,了解到小房身清真寺存在用气和用热困难后,主动与市民委、市公用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完成了管网改造工程。“为民务实”工作作风得到了穆斯林群众的肯定和赞扬,清真寺协会登门致谢并赠送了“办事高效雪中送炭,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锦旗。

3.落实办理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2018年,常委会主要领导就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天主教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督教工作的具体措施》作了重要批示。2021年,中共吉林省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王志厚主任作出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贯彻落实”的重要批示。委员会及时组织学习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与市委统战部进行沟通,建议相关部门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常委会领导批示得到贯彻落实。

4.配合省人大在长立法调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召开由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市宗教局、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负责人及市宗教团体代表人士参加的意见征集座谈会。会议就《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讨论研究,并将梳理汇总的6条建议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为条例修订提供参考。

三、外事工作方面

坚持党管外事的总体原则,全面树立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理念,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1.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友城关系缔结工作。依据《市人大常委会缔结友好城市审议程序的决定》,参与缔结友好城市的前期考察和论证工作,2017年对市政府提请的《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该决定。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报告。为推进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对外经贸和交流工作,开创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局面。2018年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书面审议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情况报告》。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代常委会起草了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落实办理。2021年,开展了外事工作服务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建议要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提供高质量的外事服务,助推我市经贸、旅游、科技、文化、教育和示范区建设全面对外合作。

3.办理常委会领导关于外事方面的批示。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两位教授联名向常委会递交了关于《美国公共外交的发展和局限对我们开展公共外交活动的启示》的材料。按照常委会主要领导关于“启示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拓宽我市对外开放通道”的重要批示要求。委员会与市外办多次进行研究,共同起草了《关于我市公共外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及时向联名人员答复,并把落实办理情况分别转发了市委和政府相关部门。

4.协助常委会做好外事工作服务保障。依据市外办和财政局共同印发的《关于2017年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制订和申报了常委会2017年外事出访计划。协同政府外事工作部门开展“友城关系缔结周年”庆典活动。协助常委会持续巩固与国外地方议会、政府之间友好的交流活动。配合办公厅做好外事来访团组服务工作,接待了韩国蔚山市议会和体育代表团、日本广岛县议会代表团、日本虾野市议会代表团、美国议会助手代表团、白俄罗斯议会代表团等8个国外团组97人次,服务保障了常委会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在疫情期间,会同市外事工作部门采取线上交流方式,持续推进同国外议会和有关团体协会友好交往。

四、侨务工作方面

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围绕“同圆共享中国梦”主题,积极推动新时期国家和省市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引导华侨、归侨、侨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1.推动侨务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闭幕后,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市委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批示,会同市侨联举办了专题理论培训班,围绕大会报告、中国侨联章程、国家和省市领导部署等方面进行贯彻学习。牢牢把握“同圆共享中国梦”主题,参与侨办侨联组织的海归人员创业研习班等活动,团结引领涉侨人员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2.开展我市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调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华侨权益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方案》的要求,受省人大委托,成立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调研组,先后深入侨资企业、侨胞之家和侨务工作部门,听取了相关汇报,撰写了《秉承侨务工作新思想,推进我市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就广大侨胞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梳理反馈至省人大,高质量完成了工作任务。

3.推进我市侨务工作部门深化改革。按照《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侨联改革方案》《吉林省侨联改革方案》等要求,推进我市侨务部门工作改革。多次召开了由市侨办和市侨联参加的座谈会,以侨务机构改革为契机,建议要在党对海外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合理增加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动形成为侨服务的工作合力。

4.推进侨务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市委统战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常委会分管领导联系侨联制度,配合市统战部门建立健全“大侨务”工作格局。多次召开了由市委统战部相关部门和市侨联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情况汇报。会上围绕如何在新形势下努力拓展海外联谊交流平台、不断夯实侨务基层组织工作建设、加强侨务资源共享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要持续加强侨务资源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建议。

5.配合好省人大做好侨务工作调研。2021年省人大受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托,就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来我市调研,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接待方案,陪同调研组实地踏查了长春金赛药业、圣博玛生物材料和希达电子等企业,认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等情况,并召开了由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和侨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市海外侨胞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从高度重视和措施有力等四个方面给予充分肯定,从提高站位、发挥优势、营造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常委会领导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从紧扣“一主六双”协作发展格局等三个方面落实好调研组的意见。

五、旅游工作方面

坚持“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围绕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助推旅游业由优势产业向支柱产业的快速转变。

1.配合常委会开展全市旅游工作视察。以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补齐发展短板和优化服务环境,加快我市旅游业创新发展。常委会成立了旅游工作视察组,对关东文化园等旅游景区进行实地视察,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组就我市旅游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形成了常委会视察意见,转交政府研究办理。

2.开展关于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调研。围绕全市大力发展旅游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就旅游法规的贯彻、旅游项目开发、旅游集散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7次调研。先后赴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庙香山旅游度假区和波泥河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长春旅游集散中心、长春站游客服务中心、长吉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等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对条例中部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持续完善我市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配合省人大对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李龙熙一行13人,到我市净月凯撒森林温泉度假景区和九台庙香山度假区进行调研。按照调研组提出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推动了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4.开展关于旅游工作立法调研。为了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启动了《长春市旅游条例》立法调研。成立了以常委会主要领导一行8人的考察团,先后赴杭州、宁波两个副省级城市,就发达地区旅游业发展情况开展考察。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优势作用等方面进行考察学习,形成了《拓展新时代乡村旅游业发展新维度》的调研报告,为我市深化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成功经验。

六、代表工作方面

坚持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主动为代表服务,落实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获得感。

1.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先后举办了“两会”精神、《党的统一战线条例》、“民族宗教侨务”等理论法规知识培训,主要以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代表和少数民族社区负责人为主,采取线上线下、重点解读与研讨等方式,持续更新代表履职的知识结构。

2.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五年以来,经人代会确定7件代表建议由委员会督办。其中,由崔源玉代表提交的《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长春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快长春红色旅游发展的建议》被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为重点建议。按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督办方案,分阶段听取承办部门汇报,提升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3.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利用工作调研、“双走进”、“一线工作日”等活动载体,走访了委员会和专业代表小组的组成人员、对口联系政府工作部门、少数民族社团和宗教场所等负责人,详细了解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归纳整理、充分吸收、做好答复。

4.夯实代表依法履职基础。按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邀请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民讲堂”和相关会议。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定期通报常委会和委员会、“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对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管理,签订自律公约。

七、自身建设方面

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中心工作,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理论政策、廉洁自律等方面综合素质的提升,为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1.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党史学习教育,理解把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实践行动,持续筑牢履职理论基础。

2.持续加强作风转变。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严新细实”和“马上办”工作作风。主动参与“精准扶贫”“万人助万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工作实效。

3.注重对内对外联系。密切与各省市兄弟城市民侨外委之间的联系、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之间的沟通、注重与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部门之间的配合,主动交流学习并借鉴经验,持续增强工作能力。

4.筑牢廉政建设基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镜鉴》等警示教育片,参观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实现人员受教育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个人事项申报登记”工作,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防范基础。

5.高效抓好工作落实。主动适应新时代、新思想、新任务的需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高质量完成常委会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虽然各项工作都顺利完成,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理论与工作实践的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综合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工作中,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站在第二个一百年新的历史起点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十四五”规划,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注重实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推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理念,全面推进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同圆共享中国梦”新时代侨务工作主题,全面推进侨务资源优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春模式”,为加快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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