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22-02-19 16:06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2112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191月设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工作会议、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市委中心工作,围绕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和全市社会建设领域重点目标任务,聚焦社会领域民生实事,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三年来共完成立法任务1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配合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5项,开展专题调研17次,完成上级人大交办任务13项,较好完成了本届委员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三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领域重点问题,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和法规可行性调研,以立法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推动城市文明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中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的要求,2019年,市委建议在年度立法计划中增加《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具体法规之中。委员会作为立法主体,牵头成立了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在认真研习外省市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法规起草工作。召开了政府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法律咨询会,广泛征求上级部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用问卷方式征集了市民支持的文明行为和需要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使法规最大程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为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促进社会工作开展

1)为了推动社区发展建设,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社区实地踏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对《长春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鉴于目前社区治理工作没有上位法作为法律依据,立法时机尚不成熟,建议待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再结合我市实际启动立法工作。

2)为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2021年委员会开展了《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外地考察,并先后赴绿园区、九台区、德惠市对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和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5000份,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基层意见,与民政部门研究协调相关工作,对立法的条件、时机等诸多可行性因素进行论证,形成了《关于长春市养老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立法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3.认真完成上级人大法规意见征集工作,为法制建设提供保障

1)为配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开展《吉林省乡村社会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社会委陪同省人大调研组赴双阳区鹿乡镇、双营乡、太平镇开展了实地调研,并就条例涉及领域召开了由基层干部群众参加的专题座谈会,为省人大常委会乡村社会治理立法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2)受全国人大委托,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我市开展《体育法》修改立法调研。委员会陪同调研组先后前往南关区曙光街道平阳社区、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长春体育中心、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吉林省实验中学、东北虎俱乐部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了由16个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以及运动员、裁判员代表等体育领域专业人士参加的座谈会,提出了几十条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评价,为《体育法》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贡献了智慧。

3)为配合省人大社会委开展《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委员会陪同省人大调研组赴双阳区人社局、双阳区就业服务大厅、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长春市龙天华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长春锐仕方达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开展了实地调研,为吉林省人才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此外,委员会还开展了《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开展了《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多项立法调研工作,为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工作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坚持聚焦社会热点问题,推动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三年来,委员会始终聚焦社会领域热点问题,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有计划,系统性开展监督工作,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1.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监督

1)为了解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情况,常委会听取审议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提前介入,通过沟通、协调、调研、走访了解实际情况,特别针对疫情之下全市救助工作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对政府报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积极研究和探索符合全市工作大局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指导政府和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要求市政府要统筹社会资源,完善救助平台建设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拓宽参与渠道,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加强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

22020年,常委会会议审议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对口联系工作的要求,委员会赴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专题调研,与政府部门共同探讨如何深化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引才留才的相关举措。指出了我市由于产业结构不优、科技含量不高、研发资金不足等因素,导致对人才吸引力不足,人才政策投入力度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并提出了创新人才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和生活保障体系等具体建议。

3) 为配合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坚持每年年末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实地走访相关安全生产企业和单位,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设情况,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就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意见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整改工作按部就班有序进行。

4)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变更公主岭市代管关系的报告,委员会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和参考依据,代常委会起草了相关意见,完成了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围绕人代会重点建议开展督办工作

三年来,委员会根据每年年初主任会议确定的人代会重点建议,按照常委会开展督办工作的要求,共完成了4件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分别是:《关于建立普惠性公益养老机构的建议》《关于强化全民健身意识,推进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优先、优待政策监督落实力度的建议》《关于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养老品质的建议》。在督办过程中,委员会积极搭建平台,对接政府部门和领衔代表,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对接会,听取建议办理思路和工作打算,督促政府部门反复修改办理方案,全面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到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双满意”。

3.围绕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1)为深入了解我市人才市场工作情况,破解我市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委员会围绕《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听取了人社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调研了市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产业园等单位,对我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人才引进和培育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指导政府改进相关工作,为我市人力资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把关助力。

2)为了解新制定的《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委员会与市文明办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深入到5个区的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实际情况,召开了由市直相关部门、11个县(市)区和5个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报市委。检查工作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法规制定后评估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持续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引导促进文明行为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按照《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委员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一法一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指导政府和相关部门查摆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隐患。在做好相关接待工作的同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为检查组提供了24条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一法一例”的修改提出了25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评价,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三)坚持紧扣党的中心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多次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成立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小组,通过开展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全市各系统、各部门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掌握了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行业浪费现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决定(草案)》。《决定》经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向社会公布后,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对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坚持抓住社会领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三年来,委员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用实地调研、书面调研、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工作坚持调研先行,将调研成果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今后工作把关定向。

1.开展全市人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2021年,委员会启动了人才与就业工作专题调研,设计了《长春市人才工作情况调查问卷》《长春市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通过与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合作发放问卷共5500份,用真实数据反映了我市人才就业工作现状和各相关群体的需求,以及我市人才和就业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问卷调研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分析总结了我市人才和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

2.开展社区治理工作调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委员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到4个区的9个社区和长春市社区干部学院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分别从城区、街道、社区三个层面听取对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充分吸纳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推进社区服务转型升级、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方面积极改进工作,为我市基层社区治理深入开展做出新贡献。

3.配合省人大社会委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受省人大社会委委托,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地震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报省人大社会委参阅。

此外,还结合工作要点,相继开展了关于我市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专题调研。

(五)坚持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社会委作为新设立的部门,始终将自身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注重加强对外联系交流,为提升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同时,积极推进部门制度建设,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手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内驱动力。委员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参加常委会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人民讲堂、集体党课等系列活动,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指示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2.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委员会聚焦新时代新要求,加快知识更新,优化专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支部学习、务虚研究和领导同志讲党课等制度,营造崇尚学习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探索新形势下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职责、任务、机制和举措。

3.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委员会发挥人大工作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优势,注意深化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不断拓宽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通过督办议案和建议办理、深入基层调研、服务企业对口帮扶等方式,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提升服务水平,以“五化”工作法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回顾本届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监督工作问题导向,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护特殊群体利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委员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和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立法工作主导性上还需要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仍需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市大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委员会工作的根本遵循,统揽委员会工作全局,并全面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地方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千头万绪,重中之重就是要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的大局,围绕全市中心谋划工作,为党委精准决策、常委会依法履职、政府推进工作贡献了力量。实践证明,只有正确把握工作定位,选准选对监督重点,做到与全市大局同步同调、同向同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才能有地位、有作为、有成效。

二是必须强化进取意识,勇于开拓创新。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委成立以来,坚持以党中央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依据,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应对新挑战,以务实创新精神,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必须重视依靠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础。社会建设委成立以来,努力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鼓励代表围绕重点议题,全过程参与,高质量审议,提好意见建议,重视成果转化。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汇集广大代表智慧,社会建设工作才能更加务实有效、贴近民情。

四是必须紧密联系基层,强化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履职之先。本届以来,社会建设委从自身职责出发,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反映关键问题,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转化运用到工作之中。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能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精准性。

2022年,社会建设委员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长春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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