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闻时间:2023-01-28 14:34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书面)

20221215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2,城环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务实管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秸秆禁烧、停车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立法,同时做好立法调研和备案审查相关工作。

1.做好《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改工作。20219月吉林省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提出了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的要求,城环委与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环境局组成法规起草小组,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借鉴了山西省、衡阳市、来宾市等地方立法经验,深入双阳区部分乡镇和基层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原条例17条,落实我省全面禁烧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2.开展《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前往杭州、武汉、银川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立法经验与停车场建设管理先进做法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召开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法律专家、街道书记座谈会和部分居民、社区工作者、小商户座谈会,做到广开言路、开门立法,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形式。新条例注重适当超前,提升要素保障,要求强化科技赋能,建设停车场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机动车停放的智慧化管理。

3.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依据《立法法》和《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等4个规章进行备案审查,切实增强报备单位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提升依规决策、依规办事能力。

4.做好2023年立法计划调研筛查工作。与法制委员会、相关政府组成部门积极沟通,征集立法项目8件,经过认真筛选,优化立法资源配置,初步确定制定修改《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

5.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对《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开展立法调研,针对法规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客观全面的分析和判断遇到的问题,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为法规修订工作做好了准备。

二、突出刚性实效,切实增强监督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城建环保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1.聚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调研视察工作。一是协助常委会完成听取并审议《长春市2021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并跟踪督办意见的落实,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二是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调研。相道副主任带领检查调研组先后深入到6个县(市)区,对多个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调研,听取政府部门汇报和征求调研单位意见,发放调研问卷55份,形成了执法检查调研报告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三是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视察,重点查看城市水源地保护、雨污分流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情况,紧盯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劣五类断面、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视察结束后,城环委形成视察意见向市政府进行反馈,并对视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四是落实常委会“一抓五年”工作总要求,积极开展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相道副主任带领城环委部分委员先后深入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众恒路吐口等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导环保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到志厚主任包保的新区就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有关情况进行对接,每月就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2.聚焦经济增长和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调研视察工作。按照常委会部署,6月围绕“稳经济工作和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视察;9月、10月围绕“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助力长春经济止跌回升增长”进行视察,在相道副主任的带领下赴南关、绿园、农安、榆树、净月、汽开,对18家代表企业和经济产值较大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助企纾困,叮嘱各区政府和企业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快生产建设,刺激消费回暖,恢复市场活力,努力完成经济“止跌、回升、增长”目标任务。按照市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要求,在相道副主任带领下前往汽开区、二道区6个项目进行督导调研,要求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在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疫情防控和建设进度两手抓。重点要在招商引资上下功夫,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要绘好项目蓝图,千方百计想办法、出实招吸引投资,以投资拉动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关注民生福祉,开展城环委委员“看民生”活动

城环委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年初确定的三项重点调研任务,开展城环委委员“看”民生系列活动,并在媒体上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看”民生不仅停留在“看”,而是积极发挥代表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组织委员集中调研和委员独立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摸清实情,推动问题解决,保障基本民生。委员会形成调研报告3篇,委员形成调研报告5篇,积极监督政府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落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更有保障。

1.“看”二次供水。组织委员实地调研了南关区、经开区汽开区5个泵站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现场,详细了解二次供水泵站管理及泵站改造相关情况,建议要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和改造移交工作,深入贯彻《长春市供水条例》,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让居民喝上放心水。

2.“看”棚改。组织委员先后调研了5个主城区棚改地块,详细了解我市棚户区改造规划设计、资金保障、拆迁安置、项目建设进展、回迁居民入住等情况,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引领,有效管控成本,优化资源,做好配套建设,高质量完成棚改工作。

3.“看”交通。组织委员实地调研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一、二期互通,“三环十一射”公路交通网和长吉、长平交通网施工建设等情况。建议进一步完善路网规划,积极谋划半小时经济圈建设,加快我市区域间交通路网互联互通,推进路网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和高质量发展,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自身建设,培树“严新细实”工作作风

1.强化制度建设。为培树“严新细实”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坚持“五化工作法”,制作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表和“一抓五年”工作鱼骨图,实现挂图作战。制定了委员会内部文件和用章管理流程,确保以制度引领工作,以制度保障工作。

2.建立专家智库。为进一步提高城建和环保立法、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组建了城建专业代表小组、环保专业代表小组。发挥这些专家学者在城环立法、监督等工作中智囊作用,为加强委员会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智力支持。

3.加强理论学习。城环委不断加强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五讲五做到”为载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学习效能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春模式”,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

五、体现责任担当,积极投身抗疫一线

城环委全体按照常委会的部署,迅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全力投身全市疫情防控一线,委员会全体共同交出了一份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力量的良好答卷。

1.委员会工作人员全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核酸检测、值班值守、信息采集、物资采购运送、秩序维护等任务,在疫情防控一线举旗帜、作表率。委员会干部在九台街道混管最多的公园社区开展病例溯源,提出务实建议被省工作组采用;在南关天伦小区对涉疫问题及早上报,及时消除潜在风险源;建立下沉社区干部包保分班制,组建具体点位核酸检测组,协调解决封控楼试剂盒发放回收问题。

2.引导城环委委员为疫情防控贡献人大力量。委员们积极响应常委会战胜疫情的倡议号召,高文禄委员指挥新建、改建方舱医院和隔离点45个,安装床位50000张;曹国利委员协调疫情保障车辆291台,转运患者和医护人员,解决保供企业运输难题;曹雪委员第一时间向九台区茂林村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和困难群众捐赠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体现了代表委员心系人民、扎根人民、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一些工作还须改进和提高,如创新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调查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对于这些问题,委员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和加强。

2023年,城环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全市中心工作为指引,以常委会工作部署为重点,对标二十大关于城建环保领域的决策部署,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施工图,确定18项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方法论、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把党的二十大绘就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2.以二十大精神引领城建环保立法。按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拟开展四项立法项目并进行相关调研。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要求,一是制定《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工作流程,为打造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制定《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提高用地审批行政效率,提高我市用地合法合规性,更好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三是修订《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通过对出租车驾驶员资格、网约租车等方面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百姓绿色低碳出行。四是修改《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突出对政府部门职能和抗震相关规范的调整,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主体责任,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宜居韧性城市。

3.围绕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常委会视察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通过常委会视察,积极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加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二是计划听取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常委会的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具体工作的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开展全市二次供水情况视察。通过常委会的视察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科学统筹,加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水质达标,保障全市供水充足、安全、高效。四是协助常委会视察一小时经济圈公路网建设。更好地推动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提高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为我市经济和周边县域发展注入新动能。五是开展老旧供热管网节能降碳改造专题调研,现各小区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线腐蚀渗漏、管道保温失效、阀门缺失等现象,影响供热安全与供热质量。通过科学的管网改造,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4.围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监督。一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报告,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二是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研。持续跟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水环境质量。

5.提升代表工作质效。进一步发挥好专业代表小组和作用。精心组织代表参加相关立法监督、调研活动,做好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6.聘请城建环保专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城建环保方面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咨询,将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7.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城环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砥砺奋进,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成效,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长春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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