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大: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提高代表履职质效
新闻时间:2023-04-17 14:59     稿件来源: 中国人大网 
 
  今年以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据《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明确将参加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提出议案建议、进入家站点履职为民、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监督等履职内容全面量化考核,通过一件件实事、一组组数据、一次次调研,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升代表履职质效,确保各项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反映人民呼声。

评价办法突出依法履职、为民履职的导向,坚持客观公正、正向激励的评价原则,对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出席代表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参加专项活动等代表任期内履职活动进行全过程规范。评价办法分五大项二十六小项,通过给代表履职评价计分,进行综合排名,对下一届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推荐连任,提供履职数据支撑。

评价办法分解细化履职评价内容,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置若干评价指标,定性指标分档次赋予相应分值,定量指标设定履职频次,最终实现代表履职评价完全量化。并且健全了人大代表履职制度,通过明确代表履职细则,激励和引导代表主动强化履职意识和履职行为,避免或减少因监督不足而导致的人大代表不重视履职和履职质量不高的问题。

评价办法强化和引导代表加强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通过明确履职要点,引导代表深入选举单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汇集民智,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心声并督促政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评价办法还建立并完善了代表履职救济和约谈机制。代表对履职记录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每位代表的履职绩效通过量化的评价结果得以呈现。对于届内不经常参加代表活动、履职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代表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职,让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更具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e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面记录代表履职情况。20221230日,代表履职评价小组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代表履职情况,568名市人大代表履职优秀、良好的占比70.2%。主任会议听取代表履职评价结果汇报后,代表工作机构向相关代表团和选举单位通报了代表履职情况。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激励作为。评价办法的健全完善和大力实施,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促使代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感恩奋进,在助经济促转型、强监督求问效、立良法解民忧等方面勇创新,在新征程上以高质量履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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