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日期:2015-05-29     稿件来源:

 

 

  5月27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兴,副主任郭景君、王百陆、李长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曾宪秋及委员32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常健、市法院院长王建红、市检察院检察长卢炬及市政府办、市教育局的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王百陆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沈大明同志辞去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委员分组审议了两个工作报告。

  在审议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预防措施,创新预防机制,为推动全市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加教育的针对性;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实效性;加大查办力度,震慑职务犯罪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等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所作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此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合作,校园周边环境不断改善,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安全,针对校园周边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提出了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等意见和建议。

  分组审议结束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与会委员分组审议情况。

  郭景君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编    辑:徐志彬        审    核:孟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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